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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各级安监局有责任
作者:易安网   文章来源:易安网论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8-27 13:23:39
 

 网友:汉五弟

    一、各地安监局没有把取得注安资格纳入专业人才、专家库建设的必备或者优先条件,二、各地安监局在各种检查和各种大型群众性活动中从来不会邀请企业专业注安参与,不给注安以任何锻炼和提高社会知名度的机会,三、各地安监局在对安全评价评审活动中不把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经验丰富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必要条件。只给有关系有后门的人留着这个挣钱的路子。四、各地安监局在每次大的安全活动比如安全生产月、春运等备受关注的安全会议中从来就不提注安要积极参与各个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五、各级各地安监局在安全工程职称评审上把企业注安抛到一边不管不问。综上,请问注册安全工程师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各个各级安监局没有一点责任吗???是注册安全工程师自己的责任?还是政府的责任??不要一切都推给社会,推给客观条件,而要深刻反省安监系统究竟为注安执业资格发展做了多少具体的工作。是不是不遗余力在做呢???在事故调查中各级各地安监局最喜欢用的一个词就是什么什么工作没有做到位,请问各级各地安监局在注册安全工程师六年来的发展过程中你们的所有工作究竟有没有做到位???没有做到位致使这个国家花了巨大资金开行的资格发展出现了取得执业资格的大部分人员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的无奈局面是不是也该负责任呢??

    网友:sxiyun

    五弟说的不完全准确,安监部门是执法部门,做任何一件事情,都得有法可依,法无规定不可做,做了就是违法。现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把注安做为建设专家库的条件,但是我觉得可以做为参考。安全检查邀请专家参与,有的时候是注安,有的时候不一定是,但前提是必须懂专业。 

    网友:汉五弟

    我所说的那几件事情做了任何一件或者全部都做了不会违反任何一项法律,反而是对法律最好的回答,法律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而有专业人才不重视不想方设法用起来怕是与这个初衷相违背啊,各地安监局应该做得到的宣传注安配备的重要性,邀请企业专业注安参与安全检查在各种会议各种场合都可以说的,难道这会违反法律?究竟你们是怕违反法律,还是不想尽心去做呢???在法律界有个公认的规则那就是法不禁止即可为,只要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可使用注安的规定范畴我们各地安监局都可以使用,况且又有哪条法律说过注安不能作为专家使用不可参与各项检查呢???

    从这个根本利益出发即使出台注安法都是没多大效果的。这和安全生产法的执行一个样。你说没效果吧好像很多单位都按照那个法律作了一个框架,什么组织机构、什么人员配备都好像有了。可是不是这些机构这些人员真正具备能力真正的能发挥作用了却并不在各级各地安监局的检查范畴之中。

   网友: cnjsjjjp

    有点片面。

   网友: 汉五弟

    是否正确让历史来回答吧,不过经过六年的时间相信大家都看得很清楚了。

    网友:gdcool

    我们必须承认的事实是:大部分注安知识水平和经验欠缺,甚至较差。这主要是由于近几年宽松的考试制度造成的。我觉得这也是注安难以尽快委以重任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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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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