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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中工资总额的定义
作者:易安网   文章来源:易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5-13 10:42:35
 

 工伤保险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伤保险条例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新《工伤保险条例》

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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