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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黄金矿业公司尾矿库溃坝事故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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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安网 文章来源:易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2-28 13:5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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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30日下午,陕西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镇安黄金矿业公司)组织1台推土机和一台自卸汽车及4名作业人员在尾矿库进行坝体加高施工作业。18时24分左右,在第四期坝体外坡,坝面出现蠕动变形,并向坝外移动,随后产生剪切破坏,沿剪切口有泥浆喷出,瞬间发生溃坝,形成泥石流,冲向坝下游的左山坡,然后转向右侧,约12万立方米尾矿渣下泄到距坝脚约200余米处,其中绝大部分尾矿渣滞留在坝脚下方的200m×70m范围内,少部分尾矿渣及污水流入米粮河。正在施工的1台推土机和1台自卸汽车及4名作业人员随溃坝尾矿渣滑下。下泄的尾矿渣造成15人死亡,2人失踪,5人受伤,76间房屋毁坏淹没的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
1)多次违规加高扩容,尾矿库坝体超高并形成高陡边坡。1997年7月、2000年5月和2002年7月,镇安黄金矿业公司在没有勘探资料、没有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没有正规设计的情况下擅自实施了三期坝、四期坝和五期坝加高扩容工程;使得尾矿库实际坝顶标高达到+750米,实际坝高达50米,均超过原设计16米;下游坡比实为1:1.5,低于安全稳定的坡比,形成高陡边坡,造成尾矿库坝体处于临界危险状态。
2)不按规程规定排放尾矿,尾矿库最小干滩长度和最小安全超高不符合安全规定。该矿山矿石属氧化矿,经选矿后,尾矿渣颗粒较细,在排放的尾矿渣粒度发生变化后,镇安黄金矿业公司没有采取相应的筑坝和放矿方式,并且超量排放尾矿渣,造成库内尾矿渣升高过快,尾矿渣固结时间缩短,坝体稳定性变差。
3)擅自组织尾矿库坝体加高增容工程。由于尾矿库坝体稳定性处于临界危险状态,2006年4月,镇安黄金矿业公司又在未报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六期坝加高扩容施工,将1台推土机和1台自卸汽车开上坝顶作业,使总坝顶标高达到+754米,实际坝高达54米,加大了坝体承受的动静载荷,加大了高陡边坡的坝体滑动力,加速了坝体失稳。
4)当坝体下滑力大于极限抗滑强度,导致圆弧型滑坡破坏。与溃坝事故现场目测的滑坡现状吻合。同时由于垂直高度达50-54米,势能较大,滑坡体本身呈饱和状态,加上库内水体的迅速下泄补给,滑坡体迅速转变为粘性泥石流,形成冲击力,导致尾矿库溃坝。
事故直接原因
经分析认定,造成此次尾矿库特大溃坝伤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镇安黄金矿业公司在尾矿库坝体达到最终设计坝高后,未进行安全论证和正规设计,而擅自进行三次加高扩容,形成了实际坝高50米、下游坡比为1:1.5的临界危险状态的坝体。更为严重的是在2006年4月,该公司未进行安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和正规设计,又违规组织对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致使坝体下滑力大于极限抗滑强度,导致坝体失稳,发生溃坝事故。
事故间接原因
经分析认定,造成此次尾矿库特大溃坝伤亡事故的间接原因是:
1)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矿山分院工程师王建军私自为镇安黄金矿业公司提供了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的增容加坝设计图,传真给该矿,对该矿决定并组织实施增容加坝起到误导作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陕西旭田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没有针对镇安黄金矿业公司尾矿库实际坝高已经超过设计坝高和企业擅自三次加高扩容而使该尾矿库已成危库的实际状况作出符合现状的、正确的安全评价。评价报告的内容与尾矿库实际现状不符,作出该尾矿库属运行正常库的结论错误,对继续使用危库和实施第四次坝体加高起到误导作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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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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