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6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在用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
64、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回答下列问题。
(1)谁规定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要求?
(2)在什么时间,由谁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3)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如何进行检验?
(4)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能否继续使用?
答:(1)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定期检验要求。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3)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
(4)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65、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回答下列问题。
(1)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如何办?
(2)应由谁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
(3)使用单位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应如何注销?
答:(1)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特种设备被予以报废的,使用单位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条
66、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什么情况的特种设备应当报废?
答: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67、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回答下列问题。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提出了什么要求?
(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有哪些责任和权力?
答:(1)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条
68、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回答下列问题。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有什么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谁负责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该教育和培训应达到什么效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何责任和义务?
答:(1)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