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搬队根据“猴车”的运行状况,提出了更换其牵引钢丝绳的技术措施。
这部猴车已经运行两年,钢丝绳已出现断丝现象和明显瘢痕。《规程》规定,这种情况是必须更换钢丝绳的。所以,运搬队技术员写了一份这样的措施,措施对更换后的猴车钢丝绳作了以下规定:
1、钢丝绳的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2、钢丝绳更换后,必须空载运行72小时,以消除钢丝绳的内应力;
3、空载运行后,安装乘座后必须重载运转8小时,但不得满负荷运行;
我在措施后面补充了几条,其中有一条:设备部门和运输部门必须派出技术人员现场跟班指导,安装结束后,上述两部门必须会同安监部门对猴车更换钢丝绳后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合格报告。
更换钢丝绳的作业是从9月23日四点班开始,晚上22时钢丝绳更换结束并开始空载试运转。
24日早上矿调度会上,调度主任宣布了一条要求:为保证员工及早乘坐猴车,减轻员工劳动强度,建议猴车应当于25日零点班安装完成。
固然我非常清楚员工上一班再爬一段20度的坡是一种残酷或者说超强度的工作,但我依然对调度主任在调度会上的这段讲话感到吃惊。我知道,这一段话,让整个猴车的安装工作脱离了原来计划,从技术层面上讲,已不能保证整个猴车在以后两年的安全运行。从安全管理层面讲,保证设备安全运转的正常秩序已被破坏。从意识层面讲,生产的急功近利已占据安全的正规循环意识。
我不知道调度主任为何讲出这么一段话,的确是从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出发作出的结论吗?
我想起两个月前这部猴车发生的一起事故。
事故的原因很简单:仅仅因为暗斜井变坡点处的托绳轮轴的细微倾斜,竟然导致上下班员工乘坐的猴车在变坡点处的钢丝绳连续突然脱落达近100米,造成一人尾骨损伤、一人滚落划伤的严重后果。
事后对事故的追查很严肃。事故的原因也很清楚,检修不到位和责任心不强。
但今日,调度主任的一段话,是否又将成为这部猴车的重大隐患呢?而这重大隐患有是否成为日后的人身事故呢?
因为没有结论,我的担心不会有人相信。而且极有可能成为耸人听闻的一个笑料的“实证”。
有时想,意识的力量大焉!一位领导的思想出现偏差,一个决策的偶然失误,一项技术措施的人为出轨……或许,对某人、某个家庭、某个群体或企业或许将是灭顶之灾。
我无奈。奥,还有那尚未消除内应力的钢丝绳、尚未进行重载试运行的猴车,还有那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安全防护设施无奈的面孔。
猴车已于26日早八点班正式开始运行。没有重载试验,没有运行调试,没有现场验收报告。黑色的面膛咧出白牙,那是辛苦一个班的煤矿工人的舒心的笑,也正是此时,那份书写认真、严格的技术措施已黯然无光……
我真不希望上述所有的无奈会酿成不知几何的灾难和愁容。我日日祷告着,为所有附着生命的肉体和他们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