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沸沸扬扬的开胸验肺事件已经告一段落,姑且不论孰是孰非,从这一事件中给一线的从业人员一个生命的启迪:在劳动过程中,如何正确做好劳动保护,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健康的安全是摆在每一个劳动者面前不容回避的实际问题。
我在平时非常注意关于劳动保护问题,常常看到一些普通劳动者不知道保护自己,一方面他们缺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另一方面他们更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和专业知识。他们对劳动保护的认识仅仅局限在脏不脏,能否伤到皮肤等一些肤浅的常识。
从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我们看到目前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护方面的欠缺,看到了国家监管的无奈。在我们感叹这些之际,更应该好好反思一下自己,自己是否珍惜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珍惜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似乎说出来有点多此一举,哪个人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话虽如此,实际在劳动过程中职业病预防的无知,导致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身患职业病而不自知。
尽管从目前看,在我国要想彻底杜绝职业病的发生是不可能的,开展职业病预防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在这种背景下,每一个劳动者都要自觉学习一些职业病预防知识,劳保用品要正确佩戴,不蛮干,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保护好自己,使自己远离职业病的伤害。
(附开胸验肺事件:)
2004年8月河南新密市人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出患有“尘肺”,但由于这些医院不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所以诊断“无用”。而由于原单位拒开证明,他无法拿到法定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最终只能以“开胸验肺”的方式进行验肺,为自己证明。这个事件被称为“开胸验肺事件”。
开胸验肺事件始末
2007年10月份,X胸片显示张海超双肺有阴影;此后经多家医院检查,诊断其患有尘肺病。
2009年1月,北京多家医院确诊其为尘肺病。
2009年5月25日,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为“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
2009年6月,张海超主动爬上手术台“开胸验肺”。
2009年7月15日,媒体介入报道。
2009年7月23日,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否认公司有责任。
2009年7月24日,卫生部督导组介入。
2009年7月27日,确诊张海超为三期尘肺病。河南省新密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张海超已开始申请伤残鉴定。
2009年7月28日,河南省卫生厅追究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郑州市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2009年8月,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诊断出张海超“尘肺合并感染”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并对其立案调查。通报称,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 此举迅即引起网络舆论热潮。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称问责“开胸验肺”无助“制度尊严”,惩罚开胸验肺的医院是自取其辱。
开胸验肺事件影响
“张海超事件”之后,郑州市将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对张海超及其工友以及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并进行健康体检,建立诊疗救治绿色通道。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职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在8月底前,完成对粉尘、有毒化学品等行业职工的健康检查。
建立职业病防治的长效机制。加强卫生、安监、劳动保障、工会、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性卫生审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申报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互相进行通报。
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把加强辖区内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申请职业病诊断资质、健康检查资质,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注重宣传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让社会和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