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其不幸 怒其不争
鲁迅先生在写作《阿Q正传》时指出其创作思想是:哀其不幸, 怒其不争。目前,在很多企业中的职工面临的安全形势也有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社会现状。这种现状不改变,我国的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生率的状况就不可能有根本性的改变。
从目前我国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看,哀其不幸对于职工来讲有两个层次:其一,目前我国安全生产还处在高发期,职工因为事故致使其出现工伤、死亡的不幸结局,还是比较多。典型的例子是采煤业,一次事故动辄几十人、上百人遇难,职工处境比较危险。其二,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等法律法规,但是企业在执行上还存在流于形式、流于应付的现象。职工的安全保护、职业病防治、劳动环境改善等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职工的安全感、工作快乐感还只是停留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规划阶段或者起步阶段。企业在安全于经济的抉择上,还较大程度倾向于经济效益,从而使企业职工因此饱受事故的伤害。
尽管职工面对于此不利局面,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也存在职工自己不争气的因素,这种怒其不争有三个方面:一是职工自己未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一种不栽个跟头不知深浅的麻痹意识。这种意识表现在工作上,就是违章违纪现象的存在,在安全生产的把关上,自己失去了最底层的那道防线,导致自己因为工作上的失误致使事故的发生,害人害己。二是一些职工不能意识到安全培训的重要性,不愿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在一些企业举行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中,职工参加这样的活动积极性不高,学习被动性很大,不能主动参与。有的职工往往抱有学习不学习、培训不培训无所谓的态度。他们认为学习这些东西在工作中又用不上,学习过后该如何干工作,还得怎么干。企业学习培训工作流于形式的原因,职工自身认识不足,不主动配合,占很大的比例。第三,职工不擅于利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一些企业中出现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有的违法行为甚至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以至于危及自己的生命,职工对此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的职工抱有吃螃蟹看大家、枪打出头鸟的想法,得过且过,不能拿起法律武器积极行动起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在这方面固然有法律法规执行、监管不到位的地方,也有官僚主义影响职工维权的因素,但是,职工的默认、无动于衷,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这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嚣张气焰,从而使一些企业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合理化。职工对此敢怒不敢言的现状不改变,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不利形势也就不可能有所转变。
行动起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步入依法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职工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正确对待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