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安全培训作为减少事故的根本性对策
将安全培训作为减少事故的根本性对策
■本报评论员
今年上半年,日本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9.4%。建筑行业、制造业的跌落事故与被机械夹的事故尤为突出。该国厚生劳动省分析,经济复苏和消费税增加前的紧急需求,使得各行业出现人手匮乏问题,很多经验不足的劳动者也被“赶鸭子上架”,造成重伤和死亡的事故增加。培训不到位、知识欠缺、经验不足的后果,就是如此“立竿见影”。
邻国的教训,我们身边也俯拾皆是。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炸出的一个漏洞,就是“上工之前,没人培训过安全知识,也没人说过粉尘会爆炸”。据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报告,涉事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不落实,驾驶员和押运员习惯性违章操作”。发生在去年6月3日的吉林德惠市大火更是“典范”——宝源丰公司未进行过安全培训,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虽然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但从未组织开展过应急演练,员工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
愚昧无知是安全生产的重大障碍,也是制造事故灾难的重要祸源。这种因“先天不足”而形成的脆弱和挑战,过去已经显现,在工业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之下将更加突出。加强安全培训,刻不容缓,任务艰巨。
现代化工业生产具有高速度、高能量、高节奏等特点,很多工艺流程蕴藏着巨大的破坏性能量。近年来,新材料、新工艺得以迅速广泛采用,使危险爆发的预防控制更加困难。靠一般人的常识和经验,远远无法认知、逃避其中的危险。此外,现代化工业生产是群体劳作、系统运转的过程,对工序之间的协作配合要求越来越高,只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才能预防个体的不安全行为对整体的危害。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迅速推进,让大量农民转瞬成为产业工人。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透露,2013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近2.7亿人,接受过相关技能培训的不到三分之一。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高危行业的主力军,但其中相当一部分只是身不由己式的身份变换,其安全意识、知识和能力难以适应现代化工业生产的要求,违规违章行为较为严重。他们在不出事时是任劳任怨的螺丝钉,一出事就是“炸弹”,集事故受害者和肇事者双重角色于一身。近几年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的伤亡事故,大约80%发生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企业,事故伤亡人员中绝大部分为农民工;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也是农民工。农民工已经成为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产业等领域的主力军,同时也是教育培训程度低、安全技能意识薄弱的最大群体。负责农民工培训的部门及广泛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培训的义务和责任,将加强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作为维护农民工生命和健康权益的关键举措之一。
毋庸讳言,在一些地区和企业,安全培训空白、盲区较多,除了应培未培外,还有浮光掠影、简单速成,形式僵化、内容死板,知识陈旧、低端重复,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等等。这类培训有等于无,有时候还更加害人误事。当下,企业普遍面临经营压力和成本提升困境。在制造业结构转型压力不断增加的今天,企业追逐利润、削减成本的问题更加凸显。提供安全保障、开展员工安全培训等,都可能被当作可以压缩的成本。这种倾向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轻视或放弃安全培训而酿成悲剧,却在事后指责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低下,无异于“不教而诛”。放眼世界,安全培训向来是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的三大对策(工程技术、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之一,是政府安全监管的四大支柱(立法、执法、培训、保险)之一,不可等闲视之。必须把安全培训作为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减少事故的源头性、根本性对策,作为最具潜力、最可依靠、最有效益的安全投入,真正把安全培训不到位作为重大隐患来对待、作为重大隐患去查处追责,并切实做到职工培训不到位企业不能生产,依法追究责任不落实不能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