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安全第一”不能靠生命来落实
原创:“安全第一”不能靠生命来落实
孙锡云
2014年8月2日上午,昆山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71人死亡,186人受伤,令人痛心。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事故发生后,昆山市当地安监部门决定从明日起,对涉及铝合金、镁合金等抛光加工工艺的40余家企业进行部分停工自检。虽然这种检查是必要的,但是,我们不能总是用生命来落实安全。而是要在日常生产中,在事故发生前,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各种预防措施到位,才是可取之道!
海恩法则表明:每起重大事故的背后,总有许多小事故或小事故苗头发生。如果我们能对这些小事故、小苗头引起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就可以杜绝事故发生。而昆山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并没有对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据有关媒体报道,两个月前,抛光车间出现过一次除尘设备的发动机过热出现明火,粉尘燃烧的事故,但因那次没出大事,只是点燃了周围的彩钢板,没有人员伤亡。由于这是一起小事故,所以没有引起企业的对安全隐患的重视。如果企业能从这次事故中吸取教训,查清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整改措施,可能今天的事故就不会发生,就不会有这么多的人受到伤害。
重生产轻安全,无视生命,必定会付出代价。昆山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例会上,只强调“多出产品,保证质量”的重生产轻安全的做法,最终付出的69条生命和180多人受伤的代价,事实再一次提醒我们,安全生产来不得丝毫的疏忽,时时刻刻都不能放松。不能等事故发生了,我们再采取措施,用生命的代价来落实安全生产。
逝去的生命无法挽回,伤者的痛楚无人替代。面对鲜血和生命的代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需要我们落实在切切实实的行动之中,这样我们的员工就不会再流血,我们的“市长”或其他领导就不会再流泪。目前,有关部门和企业当务之急是应当全力救治伤员,同时尽快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事发企业更应深刻反思,做好善后赔偿抚恤,全面查找安全漏洞,加大安全的投入,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各行各业和有关部门都应以这起事故为鉴,举一反三,立即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