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花炮安全警示
燃放花炮安全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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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花炮安全警示
■张 骞
春节即将来临,很多地方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但是每年都有儿童因此受到伤害,如何保证其安全意义重大。为此,本期特梳理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相关事故,以期警醒。
事故案例
2005年2月5日,辽宁省丹东市有人投掷鞭炮引爆化粪池致使一名儿童脸部被炸伤。
2007年1月22日,辽宁省盘锦市一名男孩被鞭炮引爆的污水井炸伤,孩子颅底骨折。
2007年11月15日,山西省太原市一婚礼现场,爆竹明火引发便道下方积聚的可燃气,发生剧烈爆炸,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
2009年1月9日,吉林省吉林市因鞭炮塞进井盖孔引爆沼气,井盖炸飞导致两名儿童被炸伤。
2009年1月21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名13岁男孩在小区的污水井盖上放鞭炮,被炸飞的井盖击中头部,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12月20日,浙江嘉兴几名儿童玩鞭炮时将点燃的鞭炮扔进了下水道,然后围观,结果发生爆炸,一名儿童的脚被炸伤。
2011年1月16日,山西省阳曲县东盛佳苑小区,两名男孩将点燃的爆竹扔进了化粪池的排气孔内,引发沼气爆炸,被炸成重伤。
2012年1月28日,四川省简阳市养马镇荷花苑B区,两名儿童玩鞭炮引发沼气爆炸,被震起几层楼高,受伤严重。
安全须知
1.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远离各类井盖设施,以免引燃、引爆管道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气体,避免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2.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不可倒置,牢固地平放地面,如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燃放时要与其他人保持适当的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