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类产品引火线使用氯酸钾问题较多
烟花类产品引火线使用氯酸钾问题较多
2012年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情况显示——
烟花类产品引火线使用氯酸钾问题较多
本报讯 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发出通报,通报公布了2012年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情况。
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对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3个市(地、州)、283个县(市、区)的烟花爆竹企业进行了药物安全抽检,共抽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5家、批发企业300家,同时检查了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和《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签订情况。其中,对2011年抽检发现的32家违规生产、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企业和26家违规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进行了复查。
国家安监总局在抽检中,共查出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8家,占抽检生产企业总数的3.9%;查出违规经营含氯酸钾产品的批发企业36家,占抽检批发企业总数的12%。其中,在2011年抽检发现的在经营环节发现含氯酸钾产品的标称生产企业中,这次复查有4家(江西3家、湖南1家)仍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问题;在2011年抽检发现的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的批发企业中,这次复查有4家(湖南1家、广西3家)仍存在相同违规经营行为。各省级安监局组织抽检的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3家、违规经营含氯酸钾产品的批发企业42家。
通报还公布了各省级安监局自行组织的烟花爆竹企业药物安全抽检情况。各省份共抽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457家、批发企业1959家。查出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3家、违规经营含氯酸钾产品的批发企业42家。
通报显示,烟花类产品引火线使用氯酸钾问题较多,国家安监总局抽检发现8家生产企业的15个产品和29家批发企业经营的53个产品为烟花引火线违规使用氯酸钾,烟花引火线含氯酸钾分别占生产和经营环节发现含氯酸钾产品总数的93.8%和86.9%。一些批发企业经营的产品来源渠道不明,国家安监总局和各省级安监局抽检发现7个含氯酸钾违规产品未标注生产企业,且无流向登记标签、无产品买卖合同,无法证实合法来源渠道,这些产品涉及河南、湖南、广西、四川、陕西5个省(自治区)的6家批发企业。烟花爆竹产品买卖合同管理不规范,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不签订买卖合同、未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买卖合同产品明细不全等问题依然突出,国家安监总局抽检发现128家批发企业采购的部分烟花爆竹产品未签订任何买卖合同,占抽检批发企业总数的42.7%。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国家安监总局对2012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张贴标签登记流向情况进行了抽检,发现181家生产企业成品库存放的产品和246家批发企业经营的产品未按要求张贴标签、登记流向。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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