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出路在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黄毅做客人民网谈安全发展战略
根本出路在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黄毅做客人民网谈安全发展战略
今年是国务院明确提出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发展战略提出的背景是什么?
黄毅说,早在2005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河南、江西、湖北考察工作时首次提出了安全发展的理念。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安全发展写入“十一五”规划纲要,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原则。2006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专题就安全生产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指出,“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这是我们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坚持和推动安全发展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布局。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能不能实现安全发展,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大考验。
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实现安全发展。国务院4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在“指导思想”中,进一步明确提出“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安全发展作为一个科学理念进而明确为一个重大战略,是党和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总结,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导纲领。
●安全发展战略的内涵、原则和目标是什么?
黄毅说,所谓战略是指对全局工作具有统领性、决定性、指导性的重大谋略和举措,重在指导解决长期性、结构性、区域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包含战略内涵、目标、原则、工作体系和重点工程等几个方面。就安全发展战略来讲,从战略意义上就是要推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体化,并且把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实施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从内涵上来讲,安全发展是指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社会的和谐进步,以及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改革发展,必须把安全真正作为前提和基础,实现安全与质量、效益、速度相统一,使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建立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证的基础之上。
从原则上来讲,要做到这几个方面:
一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促进区域、行业领域的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是依法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三是突出预防,落实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准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四是依靠科技,创新管理。加快安全科技研发应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培养,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从目标上来讲,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到2007年、2010年、2020年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前两个阶段的目标已经圆满实现。到2007年,已建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各项主要指标均有一定幅度下降。到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明显好转。
目前进入了安全生产目标第三个阶段,就是力争到2020年,我国安全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亿元GDP和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等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第三个阶段的目标正是大力实施推进安全发展战略的重要阶段性目标。
●安全发展战略涉及哪些工作体系和重点工程?
黄毅说,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必须切实做到以安全为前提和基础。在谋划发展思路时,要把保障安全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到位的重要标准;在制定发展目标时,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硬性指标;在推进发展进程中,自觉调整和改革经济运行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从工作体系上来讲,需要健全完善“六大体系”,着力提高“六个能力”。
一是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主要包括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工贸行业、电力、消防(火灾)、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运输、农业机械、渔业船舶、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是完善政府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主要措施有,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建设专业化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改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方式,依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三是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强化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与装备,促进安全产业发展,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
四是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要健全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力。
五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包括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基础条件几个方面内容。
六是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构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大力推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从重点工程上来讲,主要包括两类九项重点工程。
一类是以企业实施为主体,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隐患治理与监控、职业危害防治等四项重点工程。
另一类是以政府实施为主导,包括道路交通安全生命保障、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安全科技研发与技术推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等五项重点工程。
●我们要倡导怎样的安全文化?
有网友问,如何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能否固定某月的某一天为安全事故应急演习日,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黄毅说,国务院40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和安全社区,创建若干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其根本目的是营造安全文化建设的良好环境,满足社会对安全文化多样性的需求。
网友提到的能否确定某月的某一天为安全事故应急演习日,这个想法很好。我们也了解到,许多单位都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这方面的相关活动,比如学校与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煤矿开展井下应急演练等。同时,国家七部委联合开展的每年一次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也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
今年,将进一步完善方案,重点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
●如何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
有网友问,注册安全工程师能否成为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中重要的人力资源支撑?对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使用,今年国家安监总局会有哪些具体举措?
黄毅说,注册安全工程师作为安全管理的专业人才,理应成为安全发展管理中重要的资源。去年国务院下发的40号文件,对如何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安监总局有关文件也对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维护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合法权益提出了一些措施。
目前我们正在推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立法工作,通过法律规范来保证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准入条件、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所承担的责任。
实施安全发展战略需要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作为支撑。我们希望所有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都担负起这一神圣使命,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何民众感觉工作还不尽人意?
有网友问,虽然公布的各项数据都显示事故数量下降了,但在普通老百姓看来,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旧不容乐观,这是单纯因为媒体的负面报道所致,还是我国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所做的努力还不够?
黄毅回答,老百姓对安全生产形势的清醒认识和分析,体现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是一种责任感的体现。安全生产事故的一些指标虽然有较大幅度下降,但是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确实不容乐观。因为当前我们正处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还不断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根本出路在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任重道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坚持一切从零抓起。普通老百姓之所以感觉工作还不那么尽人意,一方面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期待;另一方面说明我们所做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同时,我们希望媒体继续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家共同努力推进安全发展战略的实施。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能不能一查到底?
黄毅说,我们的态度十分明确,对于事故责任人我们一定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严格按规定,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规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事故的查处情况,国家还建立了督办制度,规定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委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此有关信息,我们在国家安监总局政府网站设立了专门栏目,向社会公告。
这名网友提到的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实际上国家安监总局已经将此建立起来,并定期通过媒体组织向社会发布,旨在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督促企业整改。与此同时,我们在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上也开辟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名单专栏,接受社会监督。
本报记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