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安全许可制
进一步深化安全许可制
作者:孙锡云
自2004年起,我国建立起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涉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近几年来,我市安监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的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严格执行了安全许可制度,几年下来,效果很好。近几年,未实施安全许可制度的冶金、纺织等行业的事故时有发生。正反事实都表明,有必要加强安全许可,严格把关,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确保进一步深化安全许可制度。一是在修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时,将安全许可制度延伸到其他事故多发行业。二是将企业的安全许可纳入企业经营的前置条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没有取得安全许可的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必要时强制停产停业整顿。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 孙锡云)
(该文已被<中国安全生产报>3月8日第一版两会专题"建言献策"栏目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