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制度需法律保障
落实制度需法律保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把实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写了进去,这项制度的实施,对于巩固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当前安全生产暴露的问题、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将发挥着积极作用。本人就如何落实这项制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将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纳入法律的管理范畴。虽然国务院、安监总局,对落实这一制度出台的一系列的规定,但是,他们毕竟还是规章,其法律效力有限,对有关部门的监督执法来讲,还有一定难度。因此,还应在今后制定或修订有关法律法规中,将这一制度写进有关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手段来保证这项制度的实施,约束领导干部更好地执行这项制度,增强执行这项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企业要建章立制,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为确保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的贯彻落实,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领导现场带班做出明确具体规定,明确带班的时间、带班人员安排、带班的要求、带班的职责等内容,对于无故不带班的领导依照有关制度做出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行公示制,明确带班领导。企业应对现场带班的领导列出计划,定期向干部职工予以公布。同时,对每一个班次的带班领导名单,应在在每个班次上班前,在企业的显眼位置上进行公示,使每个班次的干部职工都心中有数,知道他的带班领导是谁,以便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时知道找谁,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四、加强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实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重在落实,重在监督,要拓宽监督渠道,发挥好方方面面的作用,切实将领导现场带班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的监督,把领导现场带班做为对企业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没有按计划、按要求带班的领导取消其评先树优或提拔资格。二是发挥工会、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依法对企业进行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落实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发动社会和企业的干部群众对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的进行监督,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企业实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发现执行不认真的企业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执法部门反映。五是加强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于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不力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
五、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促进制度落实。实行举报有奖制度,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干部职工或社会群众对于没有现场带班的领导进行举报,举报属实的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群众举报,一经查实,要依照有关规定对没带班的领导或企业给予严肃处理。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孙锡云)
注:该文在2010年《现代职业安全第十一期》予以刊登,原题目为《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之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