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设施为何深入城市居民区
石化设施为何深入城市居民区
——“这是工业大发展的一种症候”
■雷 磊
化工事故的频发,为诸多以化工产业为经济支柱的城市出了一道难题。那么,如何看待这道难题的产生,如何解决这道难题?笔者采访了东南大学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天则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周勤,他的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学和化工工业布局。
工业大发展的症候
政府选择了火中取栗
笔者:南京丙烯管道爆燃事故影响巨大,此前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兰州石化公司爆炸等化工事故频发,原因何在?
周勤:化工事故的发生是跟当下的现实分不开的。30年来,工业的高速发展带来了经济繁荣,但是这种高速度也常常是无序的。化工行业自然摆脱不了这样一个问题,侧重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防护和选址规划。这是工业大发展的一种症候,就像日本在工业化时期出现的水俣病事件一样。
笔者: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化工产业的安全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周勤:现在对于化工行业并没有很严格的规定,对于化工企业的规划建设的规定也多属于地方性的法规。在涉及化工产业规划的法律中,现在勉强达成共识的也只是化工企业应避开水源地及公共湿地等。根据我对化工行业多年的观察,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时对化工行业的规定非常严苛,比如应该离居民区多远或者离水源地多远等问题都有很严格的规定,而现在对于化工产业的规定松动了许多,至少在执行的层面上是这样。
笔者:南京的爆燃发生在居民区附近,从而造成了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
周勤:法律中对于化工设备管道同居民区的安全距离是有清晰规定的,但现实中这些规定很难落到实处。据我了解,发生爆燃的栖霞区在之前只是一个郊区地带,那些输送石化原料的管道也是在当时埋下的。后来随着发展这些地方变成了繁华的地区,可以说管道铺在居民区内是有历史原因的。
笔者:那能否说化工用管道铺在居民区中是不可避免的?
周勤:绝对不是。房子建到了安全距离之内,这其中政府和企业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首先,开发商不顾条件限制,盲目进行开发,完全不顾及业主的生命安全。其次,政府没有很好地履行信息公开的责任,没有公示相关信息,让民众知道自己身处险境。另外,去年有居民到现在发生爆燃的和燕路抗议液化气加气站的修建,但是政府的态度让这些自救的努力没有结果。其实,政府部门对于这种危险的存在非常清楚,但化工企业带来的高税收让政府在权衡中选择火中取栗。
尽快实现有法可依
政府应构筑避险机制
笔者:针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政府有没有什么措施应对?
周勤:事故的频发已经让不少地方政府认识到危险了。我了解到,南京市政府已经开始提升石化企业的行业门槛,南京市石化企业的行业门槛已经由3000万元提升到了8000万元,淘汰了大量中小石化企业。为了解决化工企业深入居民区的问题,当地也开始搬迁拆除一些城区的化工企业,发生爆燃的塑料厂就属其中之一。
笔者:对于频发的化工事故,您有什么建议?
周勤:首先要在立法层面上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当下的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对于化工行业规范而言都不是刚性的。要防止化工事故,需要化工行业的专业立法。其次,政府对城区的化工企业要实行强制的搬迁,迁往人烟稀少地区,无论代价多大。再其次,化工企业必须远离居民区,这样的话一旦发生事故,救灾空间也大得多。最后,化工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必须严格,当下我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很不规范。我国政府应构筑一个避险机制,这个机制包括信息公开,严格化工企业审批程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