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安委会会议制度
厂安委会会议制度(烟草业)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传达上级安全指示精神,计划、布置、总结、评比我厂安全工作,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3.厂安委会的会议具体分为年度会议、半年会议和月会议,会议召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4.安委会举行会议时,在家厂级领导都要参加会议,听取安全工 作汇报,研究布署安全生产工作。各车间、各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均要参加,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5. 安委会会议召开内容分为:
5.1 传达、贯彻中央及地方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文件及最新的劳动安全卫生法令、法规。
5.2 审定、分解考核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
技术措施计划,听取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情况反映和工作总结。
5.3 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
5.4 通报他人事故教训;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
5.5 厂级领导布置全厂性安全生产活动或作安全工作报告。
6. 厂安委会会议必须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等方面的完整的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