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精神系列报道之二:七项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七项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系列报道之二
2009年1月16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为了更好地把握工作会提出的要求和今年的工作重点,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本网将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和国家安监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琳等领导的讲话精神,从今天起推出工作会议精神系列报道,供广大网友交流学习。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我们突出抓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运用多种方法途径,加大对"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安全发展、关系民生"为主题,举办了第四届国际安全生产论坛。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会同宣传、文化、广电部门和工会、共青团组织,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举办了论坛、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多种活动;各地配合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齐鲁行"、"八闽行"、"南粤行""渝州行"等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各地普遍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二)落实"隐患治理年"措施,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国务院安委会做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之后,安监总局制定下发了工矿商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家有关部门分别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建筑施工、通讯和民爆、电力、水利、农机等行业领域的排查治理,做出了具体安排。各省(区市)及时召开会议,建立"隐患治理年"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从4月下旬到7月底,国务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安监总局抽调260多名干部和专业人员,组成15个组,对17个省(区市)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出各类隐患1.5万余项,其中重大隐患1600余项。国务院安委办和安监总局分别向有关地方和单位下发了重点隐患整改通知,并实行跟踪督办,使"百日安全督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开展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为扭转奥运会后一些地方非法违法反弹、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及时部署开展了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各省区市安委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煤矿盗采、金属非金属矿山乱采滥挖、烟花爆竹私自生产销售、车辆非法运营等行为。截至12月底,全国已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经营行为186470起,取缔已关闭小煤矿等死灰复燃5821处,查处超层越界开采等严重违法行为640起,查处瞒报事故168起,打击抗拒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行为3051起。
(四)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和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一是加大瓦斯治理力度。组织实施了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双百示范工程"(10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矿井)、"千人培训工程"。2008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33.1%和28.2%,取得了显著成果。二是深化整顿关闭。各地认真实施国家四部委局下达的"十一五"后三年小煤矿整顿关闭计划。全国2008年关闭取缔小煤矿1054处。攻坚战以来,累计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资源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12155处,淘汰落后能力约3亿吨。三是继续实施"管理强矿"战略,深入开展了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试点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五)认真做好其他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开展了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深化对湖南郴州等6个重点矿区的安全整治,积极推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的《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着手编制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深化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化工企业安全达标工作。对12个省(区市)的193家化工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各地继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开展烟花爆竹企业整顿提升改造工作,深入治理"三超一改"。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开展了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各地以预防起重机械事故、脚手架倒塌事故为重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检查督查。铁路、民航、民爆和通讯、电力、水利、农机、特种设备、体育、旅游、中央企业、学校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六)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151个市地建立了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黑龙江、重庆所属各市地都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各级安监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了应急救援工作协同机制和自然灾害预警预防衔接协调机制。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2008年,全国矿山救护队伍共处置事故2359起,抢救遇险人员2627人,其中生还1016人;危化救援队伍参与事故救援2074起,抢救遇险人员1085人。公安消防部队、海上搜救中心和渔政部门、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火灾、海难、矿难等事故灾难和各类自然灾害的抢险救援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七)依法查处事故,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三条基本要求,对一个时期来发生的事故以及瞒报行为,认真进行了调查处理。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国事故责任追究处理348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6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25人。其中追究县处级以上干部87人。建立健全了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相继在山西、内蒙、广西、河南、广东等地召开了现场会,现场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