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安监局制定“十不准”加强廉政建设
德城区安监局制定“十不准”加强廉政建设
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安监队伍拒腐防变能力。日前,制定了廉政建设“十不准”,规范队伍的廉政行为。这“十不准”是:
不准进入带有色情服务内容的任何场所,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消费娱乐和游玩活动,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等其他活动,不准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索要或购买相关单位的任何物品,不准利用职权向有关单位推销产品、强买强卖、借钱、借物或者无偿占有其他财物,不准到有关单位报销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借开展执法、服务等名义向有关单位索要咨询费、劳务费、好处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或向有关单位集资、摊派、拉赞助,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敛钱财,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进入不应该进入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