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一年获得安全评价师是有可能的,而一个专业大学生获得高级工程师身份没有10年的光景是不可能的,又在安全生产岗位再干10年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是,他们能进行安全评价。
2014年12月30日国务院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出台了《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实验测试、检测鉴定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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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二)管理原因。
4.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江苏莱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违法违规进行建筑设计、安全评价、粉尘检测、除尘系统改造,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在未认真了解各种金属粉尘危险性的情况下,仅凭中荣公司提供的“金属制品打磨车间”的厂房用途,违规将车间火灾危险性类别定义为戊类。
南京工业大学出具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剧毒品使用、储存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在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测表方面存在内容与实际不符问题,且未能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无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和一线生产工人无职业健康检测表等事实。
江苏莱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要求, 未在正常生产状态下对中荣公司生产车间抛光岗位粉尘浓度进行检测即出具监测报告。
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无设计和总承包资质,违规为中荣公司设计、制造、施工改造除尘系统,且除尘系统管道和除尘器均未设置泄爆口,未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吸尘罩小、罩口多,通风除尘效果差。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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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处罚及问责建议。
1.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江苏省人民政府责成江苏省安全监管局对中荣公司处以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2.建议江苏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荣公司依法予以取缔。
3.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对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江苏莱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查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很少有“侥幸心理”,有人说:无知才能无畏,不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懂“人命关天”的道理,也许就是无畏,有些钱不是我们能挣的,能拿的,“滥竽充数”我们的良心在“笑话”我们自己………..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n/blog/wll/34024/index.html
2015-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