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闯九州哇…..
小偷偷别人东西,大家都不吭声,这是什么?这是懦夫行为。敢于仗义执言,敢于不畏风险,敢于“亮剑”,就是一条血气方刚的“好汉”。“正义”与“邪恶”,“自由”与“民主”之间,国与国之间,通过“斯诺登”来求证。
美国价值观一直标榜“自由”、“平等”、“民主”,在很多尚未实现民主化的国家民众看来,美国价值观无疑代表着世界上最先进的价值观,美国价值观也被赋予某种“神性”。一旦美国做出与其价值观不相符的行为,尽管这种行为是符合美国本身国家利益的,这些国家民众就会感觉无所适从。
2013年(癸巳年)6月,前中情局(CIA)职员爱德华.斯诺登将两份绝密资料交给英国《卫报》和美国《华盛顿报》,并告之媒体何时发表。按照设定的计划,2013年6月5日,英国《卫报》先扔出了第一颗舆论炸弹:美国国家安全局有一项代号为“棱镜”的秘密项目,要求电信巨头威瑞森公司必须每天上交数百万用户的通话记录。6月6日,美国《华盛顿邮报》披露称,过去6年间,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通过进入微软、谷歌、苹果、雅虎等九大网络巨头的服务器,监控美国公民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视频及照片等秘密资料。美国舆论随之哗然。
斯诺登:我无意隐瞒自己的身份,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做错。我不后悔我所做的事情,我甘愿放弃这一切,是因为我的良知不容美国政府侵犯隐私。我无悔背井离乡,逃出来就没打算回去。我唯一可做的就是坐在这里,希望香港政府不要将我驱逐出境。我希望冰岛可以为我提供政治庇护,他们支持保护互联网自由的人们。我不清楚我的未来在何方。他们可能会发出国际刑警照会,但我并不认为我在美国以外的地方有过犯罪行为。我认为,这很明显是政治事件。
斯诺登:政府可能会以叛国罪起诉我,不过,我不畏惧,不后悔。我不可能不冒着被关进监狱的风险。你不可能在对抗全球最强大情报机构的同时不接受这样的风险,如果他们希望抓到你,那么只是时间问题。
斯诺登遵从自己的原则,其行事标准超越了“一切遵守命令”的社会规范;相比之下,反倒是一些有名的记者不顾宪法第四修正案,与政府言行保持高度一致的做法则显得非常懦弱。
贪生怕死不是“自由”、“平等”、“民主”国家的教育之本,而是一个略强国家教育的初衷,左右逢源,也不一定尽如人意。冒杀头之险“揭露”人们想知道的“内幕”和“阴谋”,难道不是一条好汉吗?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n/blog/wll/34024/index.html
201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