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卫生部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管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起草了《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我认为工人疗养院应写进《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中,形成标准,形成真正意义的工人职业健康,真正意义上的维护工人权益。
前几天,一位退休的老工人问我,工伤疗养的待遇还有没有了。我说:快三十年了,干安全工作,已经没有工人疗养院的这个概念了。
工人疗养院,顾名思义就是为工人阶级、阶层疗养修建的疗养院,是以工会组织名义,以关心职工生活,预防职业伤害,由政府出资共同修建的。也是职业病和“全国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集康复、疗养、休养、综合医疗等为一体的综合医疗疗养场所。
过去疗养院的主要任务:根据疗养地自然疗养因子的特性和应用范围,根据工人职业病需求的变化,来确定疗养院的具体任务并安排组织实施,不仅疗养,还有医疗科研性质。一般工人疗养院设在具有某种天然疗养因子的、自然环境比较清静优美的疗养地(区),而医院一般设在城镇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区或厂矿企业事业单位比较集中的地区。疗养院收治的对象为疗养员,他们大多是患有某些慢性病或职业病的具有疾病疗养、康复疗养适应证者,或为某些特殊职业的人员。而医院收治的则是患有各种急慢性疾病或代偿机能障碍的病人,他们需要通过住院进行药物、手术等各种临床诊治,因此是有明显不同的。比如:职业病,例如:尘肺、慢性化学性中毒、慢性放射病、噪声性耳聋、振动病等;某些急慢性疾病经临床治疗或手术后需继续疗养者;战伤或工伤、交通事故伤害手术后需疗养恢复机体功能者;特殊职业人员,例如:深井矿工、坑道作业工、特种部队人员、海员、飞行人员、潜涵工等应定期疗养,还有离休老干部、劳动模范、有特殊贡献的高级知识分子等也作为疗养对象。
疗养院一般都建在山清水秀的郊外,有天然因之的“温泉”镇,工人疗养院,曾经是一个多么令人向往、令人羡慕、令人崇敬的地方。工人疗养院是做为一名光荣工人阶级的自豪和荣耀。现在工人疗养院一片“凄凉”,这种“凄凉”不是市场经济的“凄凉”,这是一种制度的“凄凉”,这种“凄凉”的反面,就是职业健康的“丧失”,也是一种“福利”的沦落,一个工人组织的“虚脱”…….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n/blog/wll/34024/index.html 201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