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以来企业陆续开始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的要求,都是为了有效的防范和坚决遏制煤气中毒事故,加强企业煤气监测监控力度。完善标准,落实其《规定》还应给企业一定的时间,从目前情景看,仅仅城市煤气的使用,其软件和硬件都有许多不足之处,落实不过就是一个10分钟。
根据《规定》相关19条条款制定的煤气安全检查表,个别企业通过近两个月的科室、车间、班组,检查和排查,我们的设备检测硬件措施和国家标准由于种种原因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条款第二、十三、十九条,我预计要花费企业一年的时间。
二、煤气危险区域,包括高炉风口及以上平台、转炉炉口以上平台、煤气柜活塞上部、烧结点火器及热风炉、加热炉、管式炉、燃气锅炉等燃烧器旁等易产生煤气泄漏的区域和焦炉地下室、加压站房、风机房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等,应设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十三、煤气管道宜涂灰色,厂区主要煤气管道应标有明显的煤气流向和种类标志,横跨道路煤气管道要标示标高,并设置防撞护栏。
十九、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作业。
目前应采取的另时措施应该是什么呢?我们先从在煤气场所工作的安全许可时间分析:
CO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
CO含量不超过50mg/m3(4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CO含量不超过100mg/m3(8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0.5小时。
CO含量不超过200mg/m3(16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5-20分钟。
工作人员每次进入煤气泄漏区域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
热胀冷缩,阀门质量等诸多问题,煤气从阀门和法兰处泄漏对我们来说是无法避免的,一般泄漏和堆积量在200mg/m3(160PPm)之间;从而,我们应该制定:不管是否属于正常生产时间,使用煤气的企业,尤其是有熔炼炉和静止炉的企业,炉口上方区域空间内禁止占人或检修,如果关、开闭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超过10分种;特殊情况下必须携带厂安全员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使用风机吹散,时间也不得超过10分种;地下室区域内禁止占人,检查、维护时间不得超过10分种。还要强调一点,需要在煤气管道上操作工作时,必须两人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还要形成一个概念,进入涉及煤气的设施内,必须保证该设施内氧气含量不低于19.5%这一空间状态。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om.cn/blog 201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