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央企(二类风险企业)基层干安全员二十多年来,从来没有那个部门的安全专家、学者、安全评价机构、安全咨询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的统计和调查工作。如果仅仅依据上报的工伤报表评价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纯属“无稽之谈“。
许多国内权威资料报道:据专家、学者的统计表明,(60~70)%是人的“三违”现象所引发的事故,其中由于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差而致成灾祸就占80%,有报道说85以上都是违章造成的。尤其是在某学术会上,安全生产座谈会上,安全教育演讲会上,大谈特谈,这些都属于官僚主义者的“信口雌黄”。比如:好多磕碰伤、划伤事故,也就是说企业的“七害”,没有几家企业写进《三大规程》,能写进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企业真是一个优秀企业。而这些轻微伤事故往往站企业工伤事故率相当大的比例,我们企业占45%左右;这就是我们消灭300的工作之重。在我们企业中,30%的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并不是“有章可循”的,属于“无章可寻”的事故,所谓的常识性事故。我们某些安全管理人员和领导往往把这些所谓的常识性错误说成是“违章”。这也是我们工作不认真的具体表现,这是管理者的“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这也是职工对安全生产“怨声载道”的“冤泉”,这也是“听天由命”的病根。
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同志涌向城市,涌向工厂,进入工业领域,成了低素质而廉价的劳动力,这些低技能、低效率的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替换工,多半在最脏、最累、最危险、最不卫生的环境中劳动,这样就降低了职工队伍的总体安全素质,也增加了控制人为事故的难度。但是,这些不能成为我们安全生产管理者的“包袱”和“累赘”。科学的东西来不得1%的虚假成分,我们要调查研究才能有发言权,才能在其安全领域有所“突破”。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om.cn/blog 2008-9-27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