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应制度化规范化
■邢承木
近年来,随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之规定逐步全覆盖,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尤其是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都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自身必须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才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但目前,国家还没有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规章制度,由各地自行组织,开展培训少、培训质量标准低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一些党政领导干部不重视安全生产,不会抓安全生产,不愿管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管理打了折扣。因此,建议党政领导干部生产生产培训应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出台硬性规定。建议国家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方面的规章制度,使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不再各行其事,不再可有可无、可紧可松、可多可少;二是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议各地、各部门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使党政领导干部在接受理论教育、业务培训的同时,接受较为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是突出重点,分类施教。建议把后备干部、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重点,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根据不同的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四是丰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方式。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校)、干部轮训和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安全培训。系统的学习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等。五是严格考核。建立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制度,并将考试成绩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确保培训质量,以考促学、以学提能,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邢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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