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安全就是遵从“安全第一”,同时兼顾安全和效益的平衡,在符合法律规定和政府监管、社会认可的前提下,实现“合理的尽可能低”的风险可接受性标准。
通常我们所讲的“用尽量少的活劳动消耗和物质消耗,创造尽可能大的安全保障水平”则说明了提高安全效益的基本要求。符合这一要求,需要我们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安全投入,在有限的安全投资量状况下,求得尽可能大的安全性水平,或是在保障满足安全性要求的前提下,消耗尽可能少的安全投资。提高安全效益是人类社会进步、安全科学技术进步、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提高安全效益乃是一种客观的必然性。
为了提高安全效益,我们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途径,并且要充分注意在安全活动的各个领域不断地提高安全效益。
从根本意义上说,提高安全效益无非是两个方面途径,一是提高安全水平,二是节约安全投入,也就是说:通过发展安全科学技术,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安全生活的水平,并使安全的消耗得到有效的降低和减少。为此,我们可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1.合理分配安全投入
实现生产过程或生活过程的安全条件,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活动,如技术活动、教育活动、管理活动等。这就产生了不同的安全投资渠道。怎样分配有限的安全投资,是关系安全总体效益的大问题。在我国的职业安全管理中,有如下几方面的安全投资比例关系需要探讨和研究清楚:
⑴安全措施金费中各项安全费用的比例关系。 国家对从更新改造费中提取的安全措施费用,分为安全技术费用、工业卫生费用、宣传教育费用和辅助设施费用四种。
⑵安全技术性(本质安全化)费用与防护费用(辅助性) 的比例关系。安全技术性费用是指实现本质安全化的投入,如执行“三同时”的安全设施(设备)费用,即更新改造费中提取安措费的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费用等从系统的本质着手所进行的投入;被动防护性费用是个体防护、辅助设施等作为外延性、辅助性的安全投入。
⑷主动预防性投入与被动防护性投入的比例关系。安措费用、劳动防护用品等事前的投入均为主动预防性投入,而象事故抢救、事故处理等事中和事后的投入均为被动性消耗。研究这两类投入关系的意义在于:确定在某一事故被动消耗水平下,主动性投入应该具有的水平或比例关系。即研究在掌握当前事故水平条件下,预防性投资的规模或数量,做到有效地进行安全投资。
2.在保证应有安全水平下降低安全活劳动消耗
安全的活劳动消耗是指安全活动中所消耗的安全专兼职人员的体力和脑力劳动。我们可用安技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率”、“年均完成安全投资量”、“人均保护职工数”等指标来反映安全活劳动消耗的水平。显然,从降低安全活劳动消耗的要求出发,安全专职人员的配备量是越少越好,这与长期以来我们为了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一直要求企业多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的做法是相违背的。在这里,我们认为这两种要求和思路是能够协调和统一起来的。即我们一方面要从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出发,配备足够的安全专兼职人员,同时要意识到,并非安全专兼职人员配备的越多越好,而要考虑在现有安全工作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安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在进行安全活劳动消耗或投入的决策时,要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和评价,使安全人员的潜力得以充分发挥和利用,在安全工作和任务得以较好地完成的基础上,在安全生产的水平得到可靠保证的基础上,尽量降低安全活劳动的消耗。
3.降低安全生产的物化劳动消耗
物化劳动亦称“死劳动”、“过去劳动”或“对象化劳动”,是指活动过程中所占用的劳动(生产)资料。因为劳动资料是过去劳动的产物,同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活劳动相对而言,故称物化劳动。安全条件是要靠安全物化劳动的占用来实现的。在社会经济有限、安全投资有限的今天,某种安全条件多占用或多消耗了有限的物化劳动,就意味着其它的安全条件没有足够或充分的物化劳动进行投入。因此,为了提高安全的总体效益,要在保证实现安全条件的基本前提下,尽量地减少物化劳动的消耗,把节约出的物化劳动,用于其他安全条件的实现,或投向生产。这样,在有限的安全资源的前提下,就能获得较多的安全产出,从而提高安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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