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企业的个别员工文化素质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常识缺乏,麻痹和侥幸心理严重,总认为火灾事故离自己很远,因此企业因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及员工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员工的“习惯性违章”导致的消防安全事故比较多。如2004年2月15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火灾,一次造成了54人死亡,火灾的直接原因就是商厦员工于洪新乱扔烟头所致,而造成100多人伤亡的原因则是发生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延误了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最佳时机。
二、消防安全组织不健全一些企业没有健全由企业主要领导统一负责,相关领导、职能部门和技术人员等参加的消防安全组织,导致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形成无人领导、无人管理、无人负责、无人落实的“四无”状态。而消防安全工作做得好的企业的经验表明,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层层强调、层层落实的消防安全组织形式,保证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层层、处处、时时有人负责、落实,是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
三、消防安全技术和保障投入差目前,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重短期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消防安全技术和保障投入过少的现象严重。很多企业没有把消防规划、建设纳入企业的发展规划、建设中,“三同时”(消防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落实不到位,“胎里病”现象严重,造成企业防范和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低,容易引发火灾事故。而安全经济基本定量规律研究发现,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的预防性投入效果与事故整改效果的关系比是1︰5。
四、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生产制度并严格执行是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重要保证。企业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防火防爆制度、用火审批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而当前一些企业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比较严重,部分企业把消防安全制度变成了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落实在嘴上的文字,生产、经营中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现象比较普遍。
五、消防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目前,很多企业缺乏应急作战预案和应急救援机构,致使很多小事故变成了重大(或特大)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百密难免一疏,企业也必须考虑火灾事故发生后要怎么办。因此制定应急救援作战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机构非常有必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的目的是火灾事故发生后,在最短时间内处置完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2000年甘肃金川有色金属公司“7?9”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两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88万元。之所以造成这么大的损失,与该公司未按规定制定、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不无关系。
- 上一篇: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 下一篇:易燃易爆设备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