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事故与灾害的定义
刚刚,我讲的安全之中的安,是指“无危则安”,它反映和体现人在生命活动中与体外各种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时的心理健康状况。安全之中的全,是指“无损则全”,它反映和体现人在生命活动中与体外各种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时的生理健康状况。
下面我要讲讲事件、事故与灾害的定义。首先,我要提出一个问题,请问:“事件”、“事故”和“灾害”这三个词语之间,有区别吗?为什么?请大家思考1分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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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来大家多数都认为这三个词的含义是有区别的!那么区别在哪里呢?
首先来看“事件”这个词的定义:能造成事故的事情。而“事故”的定义是:事故是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由于人们受到科学知识和技术力量的限制,或者由于认识上的局限,当前还不能防止,或能防止但未有效控制而发生的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违背人们意愿的事例。简单来说,事故就是指阻止或妨碍人们正常工作的事件。
再来看什么是“灾害”: 凡是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条件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各类事件,统称之为灾害。按其发生原因一般可分为自然灾害(比如:地震、水灾、火山爆发等)和人为灾害(比如:火灾、爆炸、空难等)。
我们由以上“事件”、“事故”和“灾害”这三个词的定义可以看出,他们各自有着不同的含义。一个是“阻止或妨碍”;一个是“伤害或损害”,从“违背人类意愿”的程度上来看,“事故”相对轻一些,而“灾害”则更为严重。因此,我们不能错误的将“事故”和“灾害”相等同,不过我们倒是可以将“灾害”看作是发生了损失严重的“事故”。
举个例子:办公室里,一段老化的电源线路起火后被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且正确使用灭火器将火焰扑灭,那么我们通常不将其称作是“发生了一场火灾”,而是说:“发生了一起着火事件或事故”。好,重新来看,要是纸篓起火没有被及时发现,并且通过引燃周边的物品形成蔓延,最终造成整个办公室,甚至整个办公楼被大火吞噬,那么,我们不得不将其称之为“火灾”了。
因此,我们希望大家能够将“事件”、“事故”和“灾害”之间看成是一种因果的关系,隐患引发事件,事件导致事故,当“事故”发生时,如果没有及时的处理,那么其后果,将极有可能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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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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