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越来越大,考核控制越来越严格。事故对地方政府意味着“一票否决”,对企业意味着赔偿、关停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一系列的麻烦。在这种情况下,个别地方政府官员甚至为了政绩和前途,为了社会影响,和企业达成某种默契,对事故采取“压”“瞒”的态度。
特别是“被动式”管理对安全状态没有一个系统的定性定量的概念,仅以事故来衡量,往往没有事故就一俊遮百丑;出了事故就一无是处,随之而来的就是通报罚款,甚至追究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由此造假的、隐瞒的,不费吹灰之力可以保证考核指标逐年下降,而得到嘉奖、提拔重用。而实实在在统计事故,分析事故,采取措施认真整改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难以看到指标大幅度下降,甚至成绩全无,他们出力、流汗,却往往容易被认为不会来事,不懂“道理”,太木讷,不机灵,不会办事,不受欢迎,也不给任务,只能自己流泪。
5月20日《人民日报》文章《不让有正气的干部流汗又流泪》告诉我们:我们的队伍里有一大批有正气、讲原则的干部。他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跟理不跟风不跟人,讲是非而不弄是非,干实事而不会“来事”,不搞团团伙伙,不去拉拉扯扯;他们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对不良现象能够拉下面子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嫉恶如仇,爱憎分明,肩膀硬、敢负责、不推诿;他们在原则和道义上不让步、不打折,不搞变通,不讲下不为例,不拿原则作交易;工作上从不挑肥拣瘦、不拈轻怕重,像“老黄牛”,埋头干活,踏实干事,等等。但是,“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同志反映,在有的地方和部门,一些有正气、讲原则的干部吃不开、受委屈。他们在评先选优时轮不上,提拔使用上没有份,培训深造上不沾边,这应当引起我们的格外关注。”
而更应当引起我们关注的是,由于有正气、讲原则的干部不被重用,“瞒报”事故的大行其道。由此导致从业人员的权利和安全得不到保证,他们更是流汗、流血又流泪。很多职工为了单位的名誉和经济不受损失,发生工伤不敢上报,也享受不到工伤保险待遇。而大批的农民工人身安全更得不到应有保障,发生伤亡事故也得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理和赔偿。
从业人员用辛勤汗水为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他们的人格理应得到尊重,他们的劳动理应得到肯定,他们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维护,他们的人身安全理应得到保障,他们的工伤事故理应得到赔偿。因此,有关部门不能等闲视之,要像不让有正气的干部流汗又流泪那样,责无旁贷,认真负起责任,使从业人员身安全有保障,工伤事故后有赔偿,杜绝“瞒报”,让“流汗、流血又流泪”的人间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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