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铁四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披露,经初步调查,造成这次杭州地铁坍塌事故的原因有三:一是杭州土质特殊,含水的流失性强;二是事故坍塌所在地点来往车流量大,给基坑承重墙带来太大冲击;三是十月份的罕见持续降雨,使地底沙土的流动性进一步加大。
按照调查组这样的分析,哪里有什么“人祸”责任?再进一步理解,这简直就是不可抗拒的天灾嘛!正如有网民戏言,真的要追究什么“责任”,只能依照这样的逻辑:“责任一:土质不应该特殊,拿土管局局长是问;责任二:坍塌处不应该作为主干道,拿交管局局长是问;责任三:十月份不应该持续性降雨,拿气象局局长是问。”
很显然,调查组给出的所谓三大原因,都只是一些非常常规的因素,在施工方案中,都是应该有充分考虑的,根本不能成为“突变状况”的原因。而据媒体报道,就在杭州地铁塌陷事故发生前一个月,曾有人发现施工路段的路面出现裂缝;事发前,工地工友也已经发现基坑维护墙面出现一道明显的裂缝,有10米多长,宽度能伸进去一只手……对这些隐患,施工方要么熟视无睹,要么简单处理之后等什么“上级领导批示”;此外,杭州当地安全部门负责人称,杭州地铁工程存在转包过多的情况,这也可能带来比较大的风险……另据报道,现场施工工人有些没有经过严格培训,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杭州当地官员曾表示,事故发生后应急预案竟然等于零……想想看,哪一点没有人的责任?怎么能只是老天和大地之过呢?
所以经进一步分析,第二天我又看到了总结的此次事故暴露出的五个方面的问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甚至不培训就上岗;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如此作事故分析,纠正措施中的大话、套话如何操作,纠正措施流于形式,怎能起到再次预防的作用。
如果只是以上简单的分析,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事故还会再次发生,我认为原因分析一定要分析到必要的深度。如:某生产单位检修,在装轴承时发生了一起事故,起因主要是在装轴承的过程中轴承装不进,被迫用铜棒打,结果打了手。事故原因分析是打击方式不对,未加衬套打,纠正措施是加衬套打。原因分析过于简单,这只是纠正,不是纠正措施。我们可以这样分析:为什么打手?不是打时未加衬套,是因为轴承装不进,被迫用铜棒打;为什么轴承装不进,是轴承与孔径不配套导致装不进;为什么不配套,是未做孔径和轴径测量;为什么未做孔径和轴径测量,是文件未规定?还是有规定未做,要达到孔径和轴径测量配套,该怎样做?如果解决了孔径和轴径配套,根本就不存在装轴承时装不进,也就根本不会发生事故。其次,检查文件是否培训到位,操作者是否缺乏必要的安全、环保操作技能,培训是否有效。再次,检查岗位的劳动强度是否超过岗位人员体能,如连续加班等等。最后,再寻找其他原因,如安全、环保意识的问题。同理造成这次杭州地铁坍塌事故的原因分析只考虑了一些非常常规的因素,是错误又一次积累。。
人的错误不断积累,惨剧才会最终发生。如此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其原因分析一定要分析到可以采取措施的程度。面对无辜生命的骤然逝去,我们一定从这血的教训中总结经验,避免此类事故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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