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公安部消防局部署了今年“119消防宣传日”活动,要求各地以“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为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
通知指出,“119”消防日即将到来,这是集中开展全国性消防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消防工作的重大契机。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奥运消防安保攻坚战消防宣传专项行动重大战果和为开展新修订后的《消防法》宣贯活动奠定基础。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早部署。今年全国“消防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提高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活动对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防工作氛围重要意义的认识,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开展“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领导,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同下,及早做好相关活动的策划、部署与实施工作,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实效;要发挥各级领导、党政干部、消防志愿者的带头作用,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群众的参与面与消防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各地可结合实际,将“119”消防日活动扩展为“消防宣传周”、“消防宣传月”活动,不断增强“消防日”活动的社会影响。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谋划,切实做好《消防法》宣传普及的准备工作。新修订的《消防法》即将颁布,这是我国消防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深刻领会做好《消防法》宣贯工作的重大意义,提前谋划宣贯活动实施方案;要将《消防法》的宣贯作为今年“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重点,及时研究制定各行业、系统、单位宣传贯彻《消防法》的方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文艺等传播资源,发挥消防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宣讲新的《消防法》,并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消防法律的普及力度,确保《消防法》颁布后能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大张旗鼓地学习、宣传《消防法》的热潮。部消防局将组织拍摄《消防法》电视宣教片并制作宣传挂图。
通知要求各地要多策并举,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在突出主题活动的同时,要以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为载体,结合当前火灾特点,积极联合公安、安监、教育等部门和共青团等团体,大力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系统开展针对性较强的消防宣传活动;要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为重点,以帮助广大群众掌握“两知三会”(知道所在场所或单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火灾预防基本常识,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互救)基本知识为重点,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户外视频、消防文艺演出、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习等多种形式,发挥各类消防站、消防博物馆、防灾教育中心、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市民消防学校等消防宣传阵地和流动消防宣传车、消防宣传小分队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要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农民消防安全素质。
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志愿服务,大力推进“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等13部门、团体联合发出的《关于印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8]42号)为切入点,协调有关单位及早做好“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的联动及建立消防志愿者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并积极组织广大消防志愿者深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寨,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为辅的系列公益行动。要争取在“119”消防日活动中,形成各行各业、广大群众以“消防志愿服务,建设美好家园”为已任,自愿加入消防志愿者组织、参与消防安全服务活动的高潮。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户外视频、互联网等媒体资源,集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大对火灾隐患整改的舆论监督力度;宣传报道改革开放30年来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取得的巨大成就;及时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消防安全、支持消防工作,广大社会单位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的举措和成果。要继续做好公安消防部队抗震救灾的深度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和弘扬“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新时代公安消防精神;要集中宣传报道在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社会救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进一步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期间,部消防局将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主流媒体开办“119”消防专版、专栏和专题;结合“全国消防文艺作品评选”,举办文艺晚会;联合人民网、新华网等百家网站开展“我心中的消防英雄”网络评选等活动。各地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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