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为贯彻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为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铜板带厂各单位所有班组。
2名词术语
3管理职责
3.1生产安保科负责标准的制定,检查、验收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班组》的必备条件
4.1.1连续三年无轻伤以上事故;
4.1.2 班组在三年内无设备、交通、火灾中毒、爆炸等事故;
4.1.3 班组成员在半年内无违章违纪者(以检查为准);
4.1.4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4.2 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班组的具体内容
4.2.1 管理标准化:
4.2.1.1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4.2.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4.2.1.2.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2.1.2.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4.2.1.2.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危险源点检查);
4.2.1.2.4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防火、交通);
4.2.1.2.5检修安全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4.2.1.2.6通风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4.2.1.2.7安全互保对子和联保制度;
4.2.1.2.8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4.2.1.3坚持周一安全活动日制度,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并有详细记录;
4.2.1.4对危险源(点)有明显标志,有严格的控制措施,责任到人;
4.2.1.5无人身、设备、火灾等事故;
4.2.1.6四种安全基础资料:
4.2.1.6.1交接班记录本;
4.2.1.6.2安全活动记录本;
4.2.1.6.3事故隐患跟踪整改登记本;
4.2.1.6.4安全生产综合本(包括安全教育,为安全生产做好事,未遂事故分析登记,违章违纪登记,事故登记);
4.2.1.7建立互保对子和联保制度,并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预测预防工伤事故
和职业病。
4.2.2 现场标准化:
4.2.2.1各种安全装置、信号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无隐患;
4.2.2.2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做到台有栏、轴有套、轮有罩、井有盖;
4.2.2.3正确悬挂各种安全标志牌,并符合国家和企业标准;
4.2.2.4作业现场各种物料、工具、设备、用品摆放实行定置管理;
4.2.2.5现场作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整齐并符合安全规定;
4.2.2.6作业现场废料及时清理,安全通道畅通;
4.2.2.7环境和设备清洁卫生,做到无积油、无积水、无积尘、无油垢,实行文明生产;
4.2.2.8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防毒设施做到定期开动按时维护;
4.2.2.9粉尘、毒物合格率达到上级下达指标以内。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
4.2.2.10班组工作室、值班室、休息室物件摆放整齐、管理制度上墙、做到定置管理。
4.2.3 操作标准化:
4.2.3.1有完善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及交接班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4.2.3.2班组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现场有险情,必有防范措施;
4.2.3.3有完善的工种(岗位)操作程序及动作标准,做到人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无违章违纪现象;
4.2.3.4操作者必须熟知本工种(岗位)生产工艺和操作技术,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做到持证上岗;
4.2.3.5进入生产现场按规定正确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3 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班组的验收
4.3.1 班组基本具备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班组的必备条件;
4.3.2 班组对照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班组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自验,总分达80分以上为合格,可以向车间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申报表;由车间对班组组织验收,总分达80分以上者为合格,并由车间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审报表;
4.3.3 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班组验收汇报提纲
4.3.4.1班组概况:
4.3.4.1.1班组性质、规模,职工构成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种类、人数和分布情况及培训发证情况;
4.3.4.1.2班组主要设备情况,事故多发点、事故危险点、尘毒危害点数量及分布情况,要害岗位情况,控制及治理情况。
4.3.4.2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班组建设情况
4.3.4.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情况;
4.3.4.2.2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3.4.2.3操作程序与动作标准建立执行情况;
4.3.4.2.4尘毒岗位管理情况;
4.3.4.2.5现场管理(包括定置管理、文明生产及现场安全标志、警语、防护装
置设置情况),消防设施数量及分布情况;
4.3.4.2.6各类安全检查的方法与手段。
4.3.4.3效果:
4.3.4.3.1安全管理上取得的效果;
4.3.4.3.2近年来事故情况,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3.4.3.3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4.3.4.3.4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4《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班组》的命名
4.4.1公司颁发《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班组》标牌并给予奖励。
4.4.2 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复查
4.4.3 被命名为《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班组》的班组,由公司随时进行抽查,第一次抽查不符合标准的,口头警告。不定时对该班组进行第二次抽查,如继续不符合标准,则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罚款,第三次抽查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班组》称号,并按规定处理。
4.4.4 被命名为《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班组》的班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则随时取消称号:
4.4.4.1班组发生轻伤以上事故的(以上报为准);
4.4.4.2班组成员在年内累计有二人次违章被处罚的(以检查记录为准);
4.4.4.3班组事故隐患严重,年内被下发一次红色隐患整改通知书者;
4.4.4.4班组成员有违反党纪厂纪行为被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者。
5. 附则
5.1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安保科。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