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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就错了 
[ 2008-11-13 9:18:00 | By: ljs4542407 ]
 

200810月我发现劳动保护杂志第九期的一篇《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使用过期规范,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参加了劳动保护杂志的有奖评刊活动将错误所在向劳动保护杂志社发了邮件,未有回复,想不到的是杂志社在2008年第11期“有错必改”中的第5项“p92,中栏第8 JGJ46-88应为 JGJ46-2005;第6p93,中栏倒数第16行,“06应为“07本不想为此事再说什么了,但因为估计可能会助长不正文风的漫延,现将我的邮件一并登出,敬请同仁们评评:是延用了过期规范还是文字排版错误。

劳动保护杂志社:

   我是一个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员,一直受益于劳动保护杂志,对于杂志的文章基本上都能进行认真阅览,确实使我能及时知晓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新的指示,利于我们能与时俱进地开展安全工作。

   这次劳动保护第九期职业安全两个整版的篇幅,图文并茂刊登了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章兴革同志的一篇《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的文章,文章中对上海市2005年、2006年、2007年上海市的触电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从数据可以反映出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管理有待于直一步加强且刻不容缓,但经仔细拜读后发现《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所延用的是一部过期规范:JGJ46-88,现在使用的是JGJ46-2005版。

  本着对全国劳动者负责的态度我向贵社及文章作者提出我的一点个人的意见和看法:

  1、作为文章作者是一位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知道JGJ46-88已更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更新总有他的道理,特别在安全使用距离尺寸更应严格执行,如: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JGJ46-2005将原来的(jgj46-88)中的0.6改为0.7,这也是新老规范明显的改动之一。

  2、作为一个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专业工作人员将一篇误导读者的文章投于全国唯一的关于安全生产的专业权威杂志,并竟然能够全文刊登,这是值得疑憾的,要是章兴革为了职称升迁而为,那就更不应该。

  3、从文章中统计的上海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触电死亡事故比例较全国更高的情况看,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延用过期规范也是造成上海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触电事故上升的原因,我认为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也应该再深查一下,职能部门还在延用什么其他已经过期的标准、规范。

  4、劳动保护杂志社在审查文稿时,出现如此大的失误,应该在近期本刊上向全国广在读者作一个说明,这可不是在文章中出现一个什么错字或病句。

   以上几点是本人粗浅的看法,也是一个安全工作者应尽的责任,敬请谅解!同时敬请回复

 
 
原创
[ 2016-9-30 14:15:01 | By: 原创(游客) ]
 
原创(游客)http://rywkdks.lofter.com/post/1e698063_c7f9f3a http://rywydx.lofter.com/post/1e6a68e3_c81133b http://rywkdks.lofter.com/post/1e698063_c7f5912 http://rywydx.lofter.com/post/1e6a68e3_c80c6b4 http://rywydx.lofter.com/post/1e6a68e3_c80cc94 http://njryw168.lofter.com/post/1e6983e5_c7ee647 http://rywydx.lofter.com/post/1e6a68e3_c80c6a1 http://rywkdks.lofter.com/post/1e698063_c7f73b6 http://rywywj.lofter.com/post/1e6a80c3_c821036 http://rywywj.lofter.com/post/1e6a80c3_c820e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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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2016-9-28 19:33:09 | By: 原创(游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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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2016-9-6 19:58:36 | By: 原创(游客) ]
 
原创(游客)http://njryw2017.lofter.com/post/1e5a85e5_c3eb6f1 http://njryw2017.lofter.com/post/1e5a85e5_c3eb6f0 http://njryw2017.lofter.com/post/1e5a85e5_c3eb6ef http://njryw2017.lofter.com/post/1e5a85e5_c3eb6ee http://njryw2017.lofter.com/post/1e5a85e5_c3eb6ed http://njryw2017.lofter.com/post/1e5a85e5_c3eb6ec http://njryw2017.lofter.com/post/1e5a85e5_c3eb6eb http://njryw2017.lofter.com/post/1e5a85e5_c3eb6ea http://njryw2017.lofter.com/post/1e5a85e5_c3eb6e9 http://njryw2017.lofter.com/post/1e5a85e5_c3eb6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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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错就错了
[ 2008-12-4 22:32:55 | By: 洛阳安环师 ]
 
洛阳安环师工作认真!我们向你学习!
 
 
Re:错就错了
[ 2008-12-3 13:09:10 | By: 张玲(游客) ]
 
张玲(游客)我们只会感谢李老师对我们杂志的关注和厚爱,怎么会因此不愉快呢?呵呵,再次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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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错就错了
[ 2008-12-3 10:26:09 | By: ljs4542407 ]
 
ljs4542407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张玲编辑:
看到你关于“错就错了”的回复,本人认为杂志刊登的更正中的“本文的部分技术数据引用不当,需要更新.”并不确切,我们不妨重新拜读一下《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中关于“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的章节‘......必须采取严格规范、切实可靠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其核心就是严格执行原建设部建标字第24号文发布的部颁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因此可以看出文章作者并不是“部分技术数据引用不当”而是延用了过期规范,至于是否需要再更正,我想也在情理之中。
作为一名读者至此,是不是也算参加了贵刊的评刊活动,但此评可能给编辑带来的不愉快在此也顺表歉意。
读者:李剑生
 
 
Re:错就错了
[ 2008-11-27 16:43:14 | By: ljs4542407 ]
 
ljs4542407劳动保护杂志社:
在南京看到你刊的回复,甚感欣慰,说明你们已注视了一个小学生的意见,但从回复中未能感觉到“提出的编辑审稿时未能发现过期规范的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认同且在答复第一项中仅对“有错必改”的名称改变作了说明,因此贵刊第11期的“有错必改”并未能将第9期的错真正改正过来,应还要再进行改正,这才能使《劳动保护》杂志一定能够更好地发展!
你刊20年的忠实读者
2008年11月27日
 
 
Re:错就错了
[ 2008-11-14 9:33:12 | By: wangyu ]
 
wangyu坚信《劳动保护》杂志一定会越办越好!
 
 
Re:错就错了
[ 2008-11-13 13:53:10 | By: 编辑部(游客) ]
 
编辑部(游客)读者 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经收到,非常感谢您对《劳动保护》杂志的关注与支持。
对您提出的批评,我们首先向您致以深深的谢意,同时。关于您提出的编辑审稿时未能发现过期规范的问题,我们特向您做如下答复:
1.《劳动保护》杂志自2008年第11期开始,将以前的“更正”栏目改为“有错必改”栏目。这不仅是名称上的变化,而且说明编辑部“有错必改”的态度与决心:对待发生的错误,一定会及时改正。收到您的来信后,编辑部专门召开会议讨论,会上大家总结了经验教训,表示以后对待各项标准、规则一定要慎重认真地检查出处和标准执行时间,确定无误后方可刊登。
2.目前杂志社的编辑多以文字方面见长的人员为主,精通技术的采编人员相对较少。所以在编辑队伍建设方面,社领导已在本月增加工科专业的专业性人员,这样在改稿的过程中,尽量避免类似的错误。
3.目前新闻媒体对新标准、新规范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各单位的执行标准也各不相同,目前仍有一部分单位执行旧规范,这对于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实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使得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较大差距。我们作为一家专业性很强的新闻媒体,今后一定会更加密切关注国家颁布的新法规新政策,加强舆论宣传,让更多的单位、从业人员了解使用最新的标准规范。
4.作为杂志社,肩负着宣传正确文件、法律法规的责任。鉴于此,我们已从今年十月份开始,聘请了安全生产等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对我们每期文章进行审读。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稿件内容的正确性,希望能避免“使用过期规范”等类似的错误。
感谢您的来信,它让我们看到了杂志拥有像您这样一批时刻关心我们成长的读者,体会到我们应负起的责任。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杂志,随时提出修改更正意见,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和提高。有您的关心和陪伴下,《劳动保护》杂志一定能够更好地发展!
致礼!
《劳动保护》杂志社
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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