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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问责风暴”而思……  | 2008-9-27 15:24:00

    山西省襄汾县“9.8”溃坝事故,死亡270人,省长孟农引咎辞职,副省长张建民免职,谁人被撤职?河北省石家庄市“9.9”三鹿奶粉事故,波及全中国,导致“中国奶业大地震”,李长江、吴显国、季纯堂、张发旺被免职,何人被撤职?不一而足。

   撤职是党纪、政纪处分。

   免职不是党纪、政纪处分。而是体育圈里的“下课”、“换人”,而非红牌“罚下”。
  
   引咎辞职,算个什么东西?

   引咎辞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十五条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
  (二)……
  (三)……
  (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
 
    第二十八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干部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以及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干部,根据辞职原因、个人条件、工作需要等情况予以适当安排。

    综上,引咎辞职,是金蝉脱壳、妓女脱衣?不,这是官场的“苦肉计+缓兵之计+走为上计”,是愚民的弥天大谎,是政治的需要,是官场的潜规则游戏。

    又,既然引咎辞职有“自己过失”的责任,并且,本人“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为何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安全生产法》、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等法律法规给予党政纪处分或刑事问责呢?

   呜呼,地球上已找不到真正的纯洁的负责任的良心。
   就让“神七”的宇航员们找一找太空中还有吗?如果能找到,莫忘记带回来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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