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式及梁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电动机安全操作规程“有关使用部份”。
2. 作业前应做好如下工作:
2.1 了解上班生产情况。
2.2 检查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及其它安全装置。
2.3 闭合电源前,各控制开关应处于零位。
3.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准起吊:
3.1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3.2 发现机械有影响安全的故障。
3.3 捆扎不适当。
3.4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3.5 场地昏暗,无法看清被吊物及指挥信号。
4. 不得在吊重时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5. 吊运重物时、吊重不准从人的上方经过。
6. 钢丝绳在卷筒中应排列整齐,吊钩下降至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必须保留三圈以上。
7. 作业过程应有起重工指挥。
8. 所吊重物接近额定起重量时,应进行试吊。(小高度、短行程) ,确认安全后才可运行。
9. 运行中机械发生故障,应先放下重物再行检修。
10. 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
11. 在水上平台起吊物件时,一定要先把龙门架锚定后方可进行。
12. 龙门式 ( 或梁式) 在运行时要保持平行移动,若发现两侧移动不同,应立即停机调整,防止出轨。
13. 作业后应进行下列操作:
13.1 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 ( 与人头顶大于 1 米) 。
13.2 所有控制器应回零位,并扳下控制该起重机的闸刀开关。
13.3 将大、小车固定牢靠,防止大风吹袭。
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
a. 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先予排除。
b.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 ,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2.工作中
a.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 再进行正常作业。
b.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门式起重机
②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c.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d.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e.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f.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g.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h.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i.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j.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3.工作后
a.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b.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c.做好交接班工作。
梁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检修用起重机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人 进行操作。
二、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自己所操作起重机的机械和安全性 能,熟悉并严格执行起重机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起重操作 技能,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服从指挥、谨慎操作。
三、操作人员操作起重机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对于紧 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四、每次使用起重机前,操作人员必须首先检查起重机的制动、 吊钩、钢丝绳、安全系统,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严 禁使用制动和安全性能不良的起重工作。
五、起重升、降或移动重物前,操作人员必须首先发出信号,确 认可以操作时才允许操作,操作中接近人时也应发出信号。
六、起重升、降、移动重物时必须平稳起步、严禁猛烈冲击。
七、起重机工作:
1、禁止超负荷吊运重物和吊运重量不明的物体。
2、禁止吊、拔、拆卸未经松动的埋置物体。
3、禁止斜吊物体。
4、禁止起重机同时进行两个以上的运动。
5、禁止利用倒车达到制动目的。
6、禁止利用安全限位装置作为起重机的停车手段。
7、禁止吊运捆绑不可靠的物体。禁止用钢丝绳以外的绳索捆绑重 物,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8、吊运的物体严禁从人或设备上方通过。
八、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操作人员必须将起重机停放在规定位置, 吊钩升到规定高度后切断起重机全机电源。 停止工作后的起重机吊钩上不得挂有任何重物或钢丝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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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润滑
起重机各机构的工作性能和寿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润滑。
润滑时,机电产品的保养、润滑参见自身说明书,走行大车、吊重桁车等应每周注一次润滑脂。卷扬机加注工业齿轮油(SY1172—80)200,应经常检查油面高度,及时补充。
二、钢丝绳
应注意钢丝绳断丝情况。如有断丝、断股或磨耗量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新绳。
三、吊具
吊具必须定期检查。
四、滑轮组
主要检查绳槽磨损情况,轮缘有无崩裂及滑轮在轴上有无卡住现象。
五、车轮
定期检查轮缘和踏面,当轮缘部分的磨损或崩裂达到10%厚度时应更换新轮。
当踏面上两主动轮直径相差超过D/600,或踏面上出现严重的伤痕时应重新车光。
六、制动器
每班应检查一次。
制动器应动作准确,销轴不许有卡住现象。闸瓦应正确贴合制动轮,松闸时闸瓦间隙应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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