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经过
1995 年 5 月 18 日下午2 点,当班生产副厂长王某组织 8 名工人接班工作,接班后氧化釜(釜内主要原料为醋酸)继续通氧氧化,当时釜内工作压力 0.75MPa,温度160℃。不久工人发现氧化釜搅拌器传动轴密封填料处发生泄漏,当班班长钟某在观察泄漏情况时,泄漏出的物料溅到了眼睛,钟某就离开现场 去冲洗眼睛。之后工人刘某、星某在王某的指挥下,用扳手去紧搅拌轴密封填料的压盖螺栓来处理泄漏问题,当刘某、星某将螺母紧了几圈后,物料继续泄漏,且螺栓已跟着转动,无法旋紧,经王某同意,刘某将手中的两只扳手脚给现场的工人陈某,自己去修理间取管钳,当刘某离开生产车间 45 秒左右,操作平台上发生爆燃,接着整个生产车间起火。当班工人除钟某、刘某离开生产车间之外,其余 7 人全部陷入火中,副厂长王某、工人李某当场烧死,陈某、星某在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3 人重伤。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经过调查取证、技术分析和专家论定,这起事故得发生,是由于氧化釜搅拌 器转动轴密封填料泄漏,生产副厂长王某指挥工人处理不当,导致泄漏更加严重,釜内物料(主要成分时醋酸)从泄漏处大量喷出,在釜体上部空间迅速与 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金属撞击产生的火花即发生爆燃,并形成大火。 因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氧化釜发生物料泄漏,泄漏后的处理方法不当,生产副厂长王某违章指挥,工人无知作业。
(2)间接原因:
①管理混乱, 生产无章可循。 该厂未制定任何与生产工艺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艺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未依法建立各项劳动安全卫生 制度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
②工人未经培训,仓促上岗。该厂操作工人全部为新招用的外来劳动力,没有起码的工业生产的常识,没有任何安全知识,未经培训及上岗工作,不懂安全操作规程,也不知道本企业的生产操作要求。
③生产项目未办理任何报批手续,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该厂自 94 年 5 月起生产对硝基甲苯,未按规定向有关职能部门申报办理手续,生产车间的搬 迁改造未经过消防部门的批准,未进行“三同时”审查验收;工艺过程中最危 险的要害设备是由无证厂家生产的压力容器,无任何设备资料就违法使用;生产现场混乱,生产原料与产品混放,整个企业不具备从事化工生产的安全生产 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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