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员工培训
6.1.1每季度对员工进行至少一次专业理论知识培训,每年举行一次操作技能大比武,通过考核评优选差,张榜公布,以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
6.1.2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其他相关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对员工实行技术等级管理。
6.1.3新员工须经过化验室至少一个月时间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岗位职责培训,经试岗、考核(如化验员须具备正确操作检测过程中所要求使用的仪器、器皿的能力,具备判断每一步操作和仪器、器皿状态对样品、最终检测结果有何影响的能力,具备对相关数据单位进行正确运算、换算的能力等)能胜任相应工作的方可上岗。
6.1.4 化验员工作满一年后,可参加初级化验员的评定;三年以后可参加中级化验员的评定;六年后可参加高级化验员的评定;取得高级化验工资格的化验员方可参加技师的评定。
6.2管理样、国家标准样的管理
6.2.1在正常检测过程中,每人每周插入至少一次管理样品或国家标准样,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出真实的检测数据。
6.2.2检测部负责人对相关检测数据作好记录,每周定期召开一次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对管理样或标准样的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6.3自检制度
6.3.1每月按比例抽取一定量的已检样品,化验员进行自校和互校,并以自校和互校成绩作为化验员质量考核的主要依据。
6.4外检和实验室间比对
6.4.1每年抽取一定数量样品送到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外检。
6.4.2技术人员负责对实验室间的比对结果进行充分详细的评价,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系统偏差和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存档备查。
6.5方法间比对
6.5.1对于可以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检测的元素,化验室应定期抽取一定数量样品进行方法间比对。
6.5.2技术人员对方法间的比对结果作好记录,进行充分详细的评价,以及时发现不同方法对样品检测造成的系统偏差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6.6试剂质量的控制
6.6.1化验室所使用的试剂纯度不低于操作标准中所要求的级别。
6.6.2每一批新试剂在使用前,检测部安排专人进行相关试验,对试剂的质量进行确认,将试验数据报告至检测部负责人处,在检测部负责人确认各项指标能满足检测要求并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6.6.3正在使用的试剂应存储在温湿度、光线强度等条件在允许范围的环境位置,且标识清晰。
6.7仪器、量具的量值溯源
6.7.1化验室应定期请有资质的校准部门对所使用的精密仪器(如现有的原子发射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精密天平、温湿度表等)和精密量器具(如目前使用的移液管、容量瓶、酸碱测定管等)进行校准,经确认后方可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仪器和器皿统一回收、销毁或更新。
6.7.2检测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校准过的和需要校准的相关仪器、量器具等做出具体的量值塑源计划表,对下一次的校准时间、内容等做出详细安排。
6.7.3要求检测人员在每次使用这些仪器、量器具后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止使用将情况向检测部负责人反映,不得使用未经校准或不在校准期的仪器、量器具。
6.8基准物质、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管理
6.8.1化验室使用的所有标准物质均应为具备资质的厂家所提供,具有标准证书、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能满足对其量值朔源等方面的要求。
6.8.2标准溶液应由经过严格培训具有中级以上资质的化验员配制,标液员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标准溶液配制方法进行配制。
6.8.3标液员应定期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标准溶液进行核查,并粘贴新的标签。
6.8.4检测人员不得使用不在有效期内或不符合要求的标准溶液。
6.9检测环境控制
6.9.1一切检测活动都应在规定的检测环境中进行,化验室应通过使用冷藏柜、空调、电暖器、干燥器、加湿器、温湿度表、窗帘和避光器皿等一系列设备来满足标准物质与标准溶液在存储过程中对环境的温湿度以及光线强弱的要求。
6.9.2化验室应设置与操作间有效隔离的滴定室、天平室和仪器室,并控制天平室温度在15~30℃、湿度在45~75%范围内(微量天平室保持在45~60%之间),滴定室温度在20~30℃、湿度在35~75%,仪器室内的温湿度在其操作说明书所要求的范围内,确保精密仪器的日常维护和检测过程中化学反应对周围环境温湿度的需要。
6.9.3对于高精度的分析天平,化验室应通过使用独立地基和增加密封窗、密闭门、密闭罩等的办法来避免由于各种震动等因素对其性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6.10检测过程的控制
6.10.1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进行操作,正确使用仪器、器皿,按检测标准规定加入试剂药品量,严格控制反应时间、温度、溶液PH值等关键因素,检查组成员及技术人员应对关键程序进行检控。
6.10.2针对不同类型或不同状态的样品,按操作规程要求执行相应不同的样品处理程序。
6.10.3在样品受到损害或污染时立即将情况上报,在操作失误、检测数据异常时须立即对相应样品进行重新检测。
6.10.4部门负责人和岗位督查员负责每天对本部门和各岗位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实施检督、督促与考核。
6.10.5化验室定期对操作规程中不适宜的地方进行修订,及时将新的操作规程传授给化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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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样品进入化验室后要先通过接样员对所有样品进行重新编号和加密。
6.11.2调度员在接到样品传递单后,根据实际情况把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样品安排给检测水平较高的化验员进行检测,对于合质金,Au、Ag、Cu等元素的原料、重要生产样品安排双人双次检测,对于买断样等紧急样品要安排人员在接到样品后8个小时内报出检测结果,对买断样的Au元素安排火法金做三平测。
6.11.3要求所有化验员不得串岗,不得进入试样室、保密室,不得打听、传播有可能对检测的客观性、公正性造成影响的样品信息或其它信息,在检测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检测报表按类别投入相应报表箱内。
6.12新方法、新技术的使用
6.12.1化验室在开展新方法的研究过程中,要求把相关的质量指标放在首位加以考虑。
6.12.2确保新方法在投入使用前已经做大量可行性实验验证,且有信息完整的实验步骤、现象、数据等方法确认材料,经讨论论证并确认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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