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载入中.......................
博客公告
载入中.......................
时间记忆
载入中.......................
博客登陆
载入中.......................
最新日志
载入中.......................
最新评论
载入中.......................
最新留言
载入中.......................
博客相册
博客好友
载入中.......................
友情连接
博客统计
载入中.......................
矿山不同地点火灾的扑救方法 | 2009-11-18 8:05:00
- 上一篇: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 下一篇:如何保护听力
![章仁根](/blog/UploadFiles/2007-7/711468354.jpg)
1.立即反转风流或关闭井口防火门,必要时停止主要通风机。
2.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规定引导人员出井。
3.迅速扑灭火源。
第2条 正在开凿井筒的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如果通往遇险人员的道路被火切断,可利用原有的铁风筒及各类适合供风的管路设施改为强制性送风。同时矿山救护队应全力以赴投入灭火,以便尽快靠近遇险人员进行抢救。
扑灭井口建筑物火灾时,事故矿井应召请消防队参加。
第3条 进风井筒中发生火灾时,为防止火灾气体侵入井下巷道,必须采取反风或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措施。
第4条 回风井筒发生火灾时,风流方向不应改变。为了防止火势增大,应减少风量。其方法是控制入风防火门,打开通风机风道的闸门,停止通风机或执行抢救指挥部决定的其它方法(以不能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危险为原则)。必要时,撤出井下受危及的人员。
当停止主要通风机时,应注意,火风压造成危害。
多风井通风时,发生火灾区域回风井的主要通风机不得停止。
![章仁根](/blog/UploadFiles/2007-7/711468354.jpg)
第6条 扑灭井底车场的火灾时:
1.当进风井井底车场和毗连硐室发生火灾时,必须进行反风或风流短路,不使火灾气体侵入工作区。
2.回风井井底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风向,在可燃性气体不会聚集到爆炸限度的前提下,可减少进入火区的风量。
3.矿山救护队要用最大的人力、物力直接灭火和阻止火灾蔓延。
4.为防止混凝土支架和砌碹巷道上面木垛燃烧,可在碹上打眼或破碹,施设水幕。
5.如果火灾的扩展危及关键地点(如井筒、火药库、变电所、水泵房等),则主要的人力、物力应用于保护这些地点。
![章仁根](/blog/UploadFiles/2007-7/711468354.jpg)
1.着火硐室位于矿井总进风道时,应反风或风流短路。
2.着火硐室位于矿井一翼或采区总进风流所经两巷道的连接处时,则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短路通风,条件具备时也可采用局部反风。
3.火药库着火时,应首先将雷管运出,然后将其它爆炸材料运出,如因高温运不出时,则关闭防火门,退往安全地点。
4.绞车房着火时,应将火源下方的矿车固定,防止烧断钢丝绳,造成跑车伤人。
5.蓄电池机车库着火时,为防止氢气爆炸,应切断电源,停止充电,加强通风并及时把蓄电池运出硐室。
第8条 硐室发生火灾,且硐室无防火门时,应采取挂风障控制入风,积极灭火。
第一百四十四条 倾斜进风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火灾气体侵入有人作业的场所,特别是采煤工作面。为此可采取风流短路或局部反风、区域反风等措施。
第9条 火灾发生在倾斜上行回风风流巷道,则保持正常风流方向。在不引起瓦斯积聚的前提下应减少供风。
![章仁根](/blog/UploadFiles/2007-7/711468354.jpg)
第11条 在倾斜巷道中,需要从下方向上灭火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冒落岩石和燃烧物掉落伤人,如设置保护吊盘、保护隔板等。
第12条 在倾斜巷道中灭火时,应利用中间巷道、小顺槽、联络巷和行人巷接近火源。不能接近火源时,则可利用矿车、箕斗,将喷水器下到巷道中灭火,或发射高倍数泡沫、惰气进行远距离灭火。
第13条 位于矿井或一翼总进风道中的平巷、石门和其他水平巷道发生火灾时,要选择最有效的通风方式(反风、风流短路、多风井双区域反风、正常通风等),以便救人和灭火。在防止火灾扩大采取短路通风时,要确保火灾有害气体不致逆转。
![章仁根](/blog/UploadFiles/2007-7/711468354.jpg)
第15条 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一般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进行灭火。必须做到:
1.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要有效地利用灭火器和防尘水管。
2.急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着火时,不准在火源上方灭火,防止水蒸气伤人;也不准在火源下方灭火,防止火区塌落物伤人;而要从侧面(即工作面或采空区方向)利用保护台板和保护盖接近火源灭火。
3.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烧时,要增大工作面风量,并利用干粉灭火器、砂子、岩粉等灭火,全小队人员分布开,对整个燃烧线进行喷射灭火。
4.在进风侧灭火难以取得效果时,可采取局部反风,从回风侧灭火,但进风侧要设置水幕,并将人员撤出。
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着火时,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防止采空区瓦斯涌出和积聚。
6.用上述方法无效时,应采取隔绝方法和综合方法灭火。
![章仁根](/blog/UploadFiles/2007-7/711468354.jpg)
第17条 矿山救护队到达井下,已经知道发火巷道有爆炸危险,在不需要救人的情况下,指挥员不得派小队进入着火地点冒险灭火或探险;已经通风的独头巷道如果瓦斯含量仍然迅速增长,也不得人内灭火,而要在远离火区的安全地点建筑密闭墙,具体位置由救护指挥部确定。
第18条 在扑灭独头巷道火灾时,矿山救护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平巷独头巷道迎头发生火灾,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要在通风的情况下采用干粉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灭火后,必须仔细清查阴燃火点,防止复燃引起爆炸。
2.火灾发生在乎巷独头煤巷的中段时,灭火中必须注意火源以里的瓦斯,严禁用局部通风机风筒把已积聚的瓦斯经过火点排出。如果情况不清应远距离封闭。
3.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煤巷迎头,在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灭火中要加强通风,排除瓦斯;如瓦斯浓度超过2%仍在继续上升,要立即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远距离进行封闭。
若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巷的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在安全地点进行封闭。
4.上山独头煤巷火灾不管发生在什么地点,如果局部通风机已经停止运转,在无需救人时,严禁进入灭火或侦察,而要立即撤出附近人员,远距离进行封闭。
5.火灾发生在下山独头煤巷迎头时,在通风的情况下,瓦斯浓度不超过2%,可直接进行灭火。若发生在巷道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远距离封闭。
![原创(游客)](/blog/images/ico_default.gif)
![原创(游客)](/blog/images/ico_default.gif)
![原创(游客)](/blog/images/ico_default.gif)
![易安
博客](/blog/skin/missmoon/images/logo_powered.gif)
易安博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