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人做过这样的实验:把两只青蛙分别放入已经烧开的水里和一锅刚烧温的水里,放入沸水锅里的青蛙会立即拼命蹦出来,而放入温水锅里的青蛙,由于水温适宜,不会立即蹦出锅外,虽然水在慢慢加热,青蛙也不会感到水温的明显增加,仍然在锅里无动于衷。温水煮沸,青蛙感到生命受到威胁时再想跳出锅,却已无能为力,结果被煮死。
在日常的安全生产中,习惯性违章作业的危害与这个实验异曲同工。如果安全工作力度加大了,违章者也就象“沸水之蛙”一样,自觉进行防范,安全工作稍一松懈,违章者就会像“温水之蛙”那样,感觉不到危险,我行我素。
反对习惯性违章虽被大讲特讲,但违章现象仍屡禁不止,究其原因,还是侥幸心理在作祟:一些职工在某项作业中走了捷径,并没有出现事故,殊不知,并非所有的习惯性违章作业都会立即导致自我伤害或使他人受到伤害。习惯性违章作业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这种不安全行为一旦与物或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相吻合,就会导致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后果。一时没有发生事故,只不过是构成事故的客观条件还没有完全具备而已,就如同温水中青蛙没有被立即煮死一样,水温还没有升到使青蛙死亡的沸点。许多血的教训都表明,习惯性违章时时刻刻都在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切莫步“温水之蛙”的后尘。(来源: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