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凌晨2时,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屯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入井436人,其中340人升井,井下被困96人。截至22日15时,此次事故已造成73人遇难。现有113人住院观察,其中21人伤势较重。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已对这起事故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被困人员,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事故,确保救援人员安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骆琳局长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已率工作组赶赴山西省西山煤电集团屯兰煤矿事故现场。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君现场指挥施救。
重特大事故频发的2008年刚刚过去,本来寄予众望的2009年看来形式严峻依然呀!
面对沉重的生产安全话题!山西怎么办?中国怎么办?本人认为,要走出当前安全事故高发期和易发期的关键需要迫切解决一下几个问题:
1、安全法制层面问题.
现在的安全违法成本太低了。没有配套的安全法制,安全生产工作者就没有坚强的后盾,理不直,要不硬,刀不快!《安全生产法》为什么实施7年了却得不到及时修订,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法律地位为何得不到认可,发挥不出作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也有7年了,修订工作进展也是缓慢!再看看后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的修订等等,他们的修订为什么那么快?安全总局的为什么那么慢?
2、政府安监部门不能再乱作为了。
去企业安全检查,多数时侯只是作秀,绕一圈,指点一下,装装样子,许多时候提出的问题只是想当然找不到法律依据,甚至经常出现,不同专家不同的做法,但企业都必须照做,不管合理不合理对不对!很无奈!但又不能得罪!来的都是客呀!否则..........大家从去年各地罗落马的大批安监人员就可以看出里面的水很深呀!怎么办?可以看看2008年在《劳动保护》杂志上看到万仕洪先生写的一篇文章《小政府 大中介 专家担纲》这篇文章!
3、员工安全培训不能在装装样子了。
2006年3月1日实施的总局3号局长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实际执行情况,我想真正做到的不多!特别是煤矿、建筑、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生产一线,农民工兄弟占主体。中国有2亿农民工兄弟,由于历史原因,为了生存,他们四处流动,因为文化水平低,甚至文盲,他们工作环境危险恶劣,所以安全事故中他们也是伤亡伤亡人员的主体!因为用工成本低,企业喜欢用,因为流动性大,企业培训不重视!因为文化水平低,企业培训效果不理想。日积月累,造成事故频发,一起,一起,一起,在一起!!!!!!!!1
现在的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大道理都懂,实用的不多。上面的老师照本宣科,应付完了事,下面的农民工兄弟听不懂,就不愿听。培训了和没有培训区别不大。好的教材缺乏,好的老师缺乏。
如何破解农民工安全培训难题,提高农民工兄弟的安全意识,遏制中国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关键!只有一线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培训提高了,事故才能根本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