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无故加班何时了
无故加班何时了
专家认为,确保劳动者的休息权,不仅有赖于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健全,还需要企业细化管理;不仅需要管理者增强尊重劳动者的观念,也需要劳动者自己珍视与用好休息权。对此,管理部门和各级工会应切实发挥作用。杜绝无偿加班。还劳动者一个尊严。实际上,剥夺劳动者休息权,是谋财害命,是对其身体的摧残,在某种意义上说是违法。以法治国,绝不能说在嘴上,贵在行动,难道连无故加班的问题都解决不了吗?前两年,富士康企业老是加班,工人的体力和精神承受不了,甚至受到摧残,发生多起自杀事故。笔者认为:无故加班,安全监察部门应负起责任,矿井不能因控制下井人数,而无故加班,这是值得警惕的。企业负责人,若是良知没有泯灭,就应该还劳动者休息权,不能任意使用劳动力。企业之所以无故加班,是劳动力价格太便宜了,给企业老板可乘之机,实际上他们是在榨取剩余价值,获得更多利润。工会组织应负起责任,应关心民生,尤其是劳动者的休息权,这是工会的职责,也是抓住了根本,否则就是失职。总之,无故加班都解决不了,是检验政府的能力,值得反思。当然劳动者也应学会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