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感:地面塌陷区知多少?
近日,中国煤炭网有这样一篇报道:《郝建秀委员:填充煤矿空洞不能再拖了》这些年来,山西省在煤炭方面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多贡献,为各地送去温暖,送去光明。然而,由于历史欠账,煤矿开采后的空洞没有及时填充,留下了重大安全隐患。”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山西建峰集团董事长郝建秀说:“一些产煤县地表已出现裂缝和塌陷,最宽的有1米多,有的深度达到了数千米,村民的牛、羊掉进去都不会有响动,肥沃的麦田变成了老百姓不敢靠近的危险地带。一个产煤县约有数千亩这样的危险地带,全省有2/3的面积存在这种情况。”郝建秀分析说,山西本来就缺水,煤炭的开采使得水资源严重流失,“无规则的煤层造成无规则的开采,造成土地无规则的裂缝”。产煤大省是这样,其它各省也是如此吧?我想这个提案,应引起各地高度重视,如不采取措施,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尤其是雨季,地面积水过多,地表最易塌陷或灌进水,发生淹井事故。为此,笔者建议:一是凡是煤矿所在地,都要进行一次勘察,有多少塌陷区,有多少危险地带,比如,山西省因采煤造成的地下空洞面积约万余平方公里,形成近5000平方公里的地面沉陷区。是否采取必要的措施,拭目以待。二是正在开采的煤矿,是否坚持开采一公里应填充一公里水。安监部门应检查监督,对顶着不办或采取拖延的应予以停产。为子孙后代着想。三是地面塌陷也应作为安全监察的重点,设立地面观测点,凡耕地或民居发现有裂隙,有关部门要及时勘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矿山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包赔经济损失。四是煤矿开采填充水应作为安全重要法规,有所遵循,有所监督。别再留下安全隐患。五是凡发现地面塌陷的问题,应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总之,我们不可小视地面塌陷区,坚持边开采煤炭边进行填充水的方针,减少或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以创造良好的安居环境。(写于2011.3.21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