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不同的伤害适用不同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包括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犯罪等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GB/T 16180-2006》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造成的轻微损害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重伤的法医学鉴定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本标准列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