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破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爆破器材的接收。
1、爆破器材由民爆公司配送到施工现场,交付危爆物品临时存放点。
2、从临时存放点往工地人力徒步运送爆炸材料,总重量不得超过1箱(24kg)。炸药、雷管、导火索严禁一人同时携带。
3、禁止末经允许并与爆破工作无关的人员携带或储藏爆炸材料。
4、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在搬动时,禁止肩扛,拖拉与滚动。
(二)爆破器材保管安全措施
1、爆炸材料只准许保管在经批准的临时存放点。存放爆炸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及场地应有专人看守。
2、存放爆炸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应保持地面平整、干燥,并能防止雨侵入。禁止在草房及其它易燃材料修建的房屋内存放爆炸材料。
3、禁止将雷管与炸药同时存放在一个临时存放点。
4、库房四周应有良好的排水消防设施,周围50m内的杂草应清除干净,存放点四周应设立围墙(铁丝网),库区内的道路应保持平整畅通。
5、危爆物品临时存放点配备消防器材:
墙壁上(1.5米)各配2个灭火器,2个铁锹,一堆防火砂。每个库房设避雷针一个。存放点外围设2米高的围墙或铁丝网。高两米。并安装避雷设备:
6、进入爆炸材料库房,只允许用手电,蓄电池灯作为库内照明,严禁将照明线路引入库房。
7、不同性质的炸药严禁在一个库房内存放,已变质的炸药迅速处理,不得同变质的炸药同库存放。
8、炸药箱子与存放雷管的保险柜要与地面固定。
9、爆炸材料仓库的管理,应建立严格的保管、验收、发放、统计、消防及保安等制度,做到帐物相符,万无一失。
(三)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
1、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爆破方案进行,每个爆破工地都要有专人负责(爆破作业安全员)放炮指挥和组织安全警戒工作。
现场指挥和警戒工作由工区负责人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安全员、各工区指定的警戒员、爆破员等组成。
遵守起爆程序:
(1)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爆丰员装药边线。
(2)警戒总指挥吹口哨,各警戒员各就各位执行警戒任务。
(3)各警戒员向总指挥汇报情况,总指挥确认安全后,下令爆破员进行起爆准备,爆破员向总指挥汇报起爆准备情况。
(4)总指挥吹口哨,下达起爆命令。
(5)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总指挥汇报情况。
(6)总指挥下达命令,解除警戒。
警戒范围:
每次起爆前,必须由现场技术负责人根据技术方案确定警戒位置,并将各警戒点任务分解到人。
2、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主要是爆破员、爆破安全员等)必须受过爆破技术专门训练,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定。
3、爆破材料必须符合工地使用条件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用有关性能的试验,不合格的爆破材料禁止使用。
4、爆破作业注意事项:
(1)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
(2)装药只准许使用木、竹制的炮棍。
(3)装有雷管的起爆药包禁止冲击和猛力挤压,禁止从起爆药包中拔出或拉动导火索、电雷管脚线及导爆索。
(4)在浓雾、闪电雷雨和黑夜时,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5)进行爆破时,应同时使用音响及视觉两种信号,并进行通告,使附近有关人员均能准确识别。只有在完成警戒布置并确认安全检查无误后才可发布起爆信号。在一个地区同时有几个场地进行爆破行业时,应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6)爆破后必须及时检查爆破效果。采用火花起爆时应指定专人计算响炮数量,最后一炮响后不小于20分钟才允许进入爆破区内检查。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时,炮响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待炮烟消散后,方可进入爆破区内检查。
(7)爆破后,不论眼底有无残药品,不得打残眼。
二、隧道施工爆破作业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凡进入洞内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及规定的防护用品。
1、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①爆破前应注意防护危险区内的高压风管、通风管、电线、水管、钢轨等设备。重要的机具及车辆应撤至安全地带。
②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侵入及爆炸不影响的安全地点。
③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能进入工作面检查,但不得早于15分钟。待认真进行敲帮问顶、危石处理以后可进行其它作业。
④遇有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及时支护,发现流沙或流沙未经处理,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时,严禁装药爆破。
⑤一次放炮禁止使用燃速不同的导火线,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使用短于1m的导火线。
⑥火花起爆,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一个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信号引线。信号引线的燃完时间应比第一个炮眼爆炸时间至少提前60秒,当信号引线燃完时,爆破工不管炮点完与否必须离开工作面。
⑦钻眼与装药一般不得平行作业。
2、瞎炮处理的安全措施
发现瞎眼必须及时处理。处理瞎炮时,应设立警戒区和明显的危险标志,禁止无关人员在附近做其他工作。
①炮眼法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a>如果炮眼外的导火索、雷管脚线经检查完好时,可以重新起爆。
b>可用木制工具掏出堵塞物,另装起爆药包重新起爆,或采用聚能穴药包诱爆瞎炮。严禁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c>采用铜制吹风管法处理瞎炮(压缩空气压力不得大于3kg/cm2),此法使用要特别慎重。
d>重新钻平行眼孔装药起爆时,新炮眼距离原炮眼不得小于0.4m。
e>对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灌炮眼,使炸药失去爆炸能力,并将拒爆的雷管销毁。
②深眼法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a>由于外部爆破网路破坏造成的瞎炮,检查最小抵抗线变化不大时,可重新联线起爆。如果最小抵抗线变化较大,应加大危险警戒范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联线起爆。
b>重新起爆时,新炮眼距离原炮眼应不小于2m。
c>如果采用导爆索起爆硝铵类炸药时,可以用机械清除附近岩石,取出瞎炮中的炸药。
d>采取硝铵类炸药时,如孔壁完好,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所用炸药失效。
- 上一篇: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下一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逐孔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工作,逐级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在思想上、组织上、操作上得到落实。
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训练,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安全规则,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方可参加爆破工作。
3.将进行爆破施工的桩孔严密覆盖,严格控制飞石。孔桩爆破开挖,严格按爆破设计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施工。加强爆破震动监测,根据监测和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保证爆破安全。
4.装药期间禁止闲杂人员在井下,禁止烟火。禁止一边打眼一边装药。严禁沿残眼打眼。
5.布孔、装药、联线、覆盖、起爆均由爆破员完成。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记录。
6.雷雨天停止爆破作业。
7.人工挖孔桩爆破采用电力起爆法。
(1)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同批产品,电雷管的电阻值相差不得超过0.3~0.8欧姆。
(2)使用前每个电雷管必须导通并测试电阻值。
(3)网络采用串联联接。
(4)不得采用祼线。
(5)与起爆电源联接前,必须测出全线路的总电阻,总电阻必须与计算机相符,否则必须检查。
(6)每一连接点必须联结牢固,绝缘良好。
(7)必须听从指挥员的口令,才能将主线与起爆电源联接。
易安博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