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为何给瞎指挥者治罪
据广州日报报道 两年前,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的一个油泵房内发生了猛烈的爆炸,切割工人梁某子当场死亡,另有两名工人受伤。表面看来,这是一起切割工人违规切割油管导致的惨剧,实际上却并不简单。工头林某等人明知切割油管已引发过起火,仍命令工人们施工,梁某子最终因此丧生于废墟之中。记者昨日从禅城区检察院了解到,该案的两名责任人林某和李某分别被判刑。看了这则报道,我顿生这样的想法,以前像这种事情,是不会给有关领导治罪的。在我看来,工人的生命是掌握在领导手中。由于领导失误或瞎指挥,可能会发生这样或那样不应该发生的事故。这给我们的领导者提个醒,一是打铁先得本身硬。如果自己连有关操作规程都不了解或半知半解,势必造成瞎指挥。二是听不进反面意见,一意孤行,会为事故埋下了祸根。三是遇事不不冷静,主观武断,势必铸成大错。四是不考虑后果,只想完成任务或处理有关事故隐患。五是以领导者自居,一切都由自己说了算。
之所以给瞎指挥者定罪,在看看来,是非常正确的,否则,出现人命都不了了之,那工人在他手下作业,等于白送命,同时也是亵渎了王法,给瞎指挥者开了绿灯。我觉得,给这样的领导治罪有以下理由:第一,脑袋缺根安全弦,只考虑生产,不注意安全。第二,主观武断取代规章制度。靠“想当然”,拍脑门,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第三,听不得他人意见。以工头林某为例,厂房的保安人员也警告过他们不要拆除输油管道,以防发生危险。但他置若罔闻,倒大霉的却是施工者。第四,无资质的领导和施工者。工头林某没有资质,两名工人也是如此。盲人骑瞎马,出了事故算是倒霉,没出事故算是捡着。
通过这个案例,给我们当领导的敲敲敲警钟,千万不要瞎指挥,更不要一意孤行,务必按章办事,否则没有好果子吃,相反还会被治罪的,哪个多哪个少,真得好好想一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