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工程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建设总工期长达17年,施工技术复杂,安全风险高。为此,三峡总公司在大型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首次提出“零安全事故”管理目标,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监控,不断完善工程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三峡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枢纽运行安全可靠,提前发挥防洪、发电、航运的综合效益。三峡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03年开始已连续3年将重伤、死亡事故控制在国家行业先进企业标准的0.2‰以下。
分级编制应急预案
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结合三峡工程建设、运营的特点,三峡总公司编制了工程建设、运行等各类应急救援预案。 一是编制《三峡工程建设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建设、运营实际,编制了包括工程现场施工、电力生产、船闸运行、道路交通、枢纽运行、社会治安、消防等7个专项预案和1个综合应急预案;成立了由三峡总公司总经理担任总指挥,由三峡工程建设业主、施工、监理、设计、运行管理单位及当地政府(宜昌市政府坝区工委)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了分工明确、体系完整的三峡工程建设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并根据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 二是制定《长江三峡—葛洲坝梯级枢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加强了对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的管理,确保三峡—葛洲坝梯级枢纽在遭遇破坏性地震时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抢险救援和恢复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震灾损失。 三是制定《三峡水库防洪调度应急预案》,满足了围堰发电期的枢纽防洪要求。2004年9月,三峡坝址遭遇蓄水以来最大的洪水,我们及时启动预案,发挥水库滞洪错峰作用,减轻了长江中下游防洪压力,初步发挥了三峡工程的防洪作用。 四是制定电力安全运行专题预案。预案编制工作综合考虑枢纽边建设、边运行、边生产的特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思路,规范各项应急预案中行动目的和范围,使应急救援行动程序化和标准化,确保应急人员在执行应急任务时的高效性、准确性。三峡电厂根据工程建设和电力运行的特殊需要,编制发布了厂用电全停、水淹厂房、重大设备损坏、反恐、火灾、重大人身伤亡等6个方面共计9个专题预案,并根据工程建设进展逐年修订、完善。
加强对危险源的辨识和监控
为控制不可容许风险,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三峡总公司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等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确定了工程爆破施工、高边坡坍塌、排架垮塌、制冷系统氨泄漏、硐室开挖工程垮塌、设备安装与运行、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等8项三峡工程重大事故危险源,并要求各施工、运行单位每年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价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制定《三峡工程重大事故危险源防范安全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中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基本安全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的组织措施以及突发事故的应急保障等5个方面的要求,在技术、管理措施上加强了对重大事故危险源的监控。由于措施到位,确保了重大事故危险源受控,防止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如三峡工程爆破施工多、时间长、危险大,从第一期施工到第三期施工都有大量的爆破任务。我们成立了爆破指挥所,做到“四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爆破时间、统一警戒、统一爆破声响信号。在技术上从爆破方量、地点、装药量等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实行一炮一签证,从而保证了近6年来在实施爆破施工作业中没有发生1起伤亡事故。 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定期检查重大事故危险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各施工、运行单位负责制定岗位责任制,并落实责任人,明确职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照安全防范措施逐条落实,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特点,及时准确辨识出重大事故危险源,并根据评价结果,认真执行《重大事故危险源防范安全措施》。每月对重大事故危险源部位组织1次安全检查,检查控制措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将检查结果报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监理单位负责对所监理项目重大事故危险源部位的监督检查。坚持经常性巡查,参加联合检查,对查出隐患立即下达整改要求。按照重大事故危险源防范措施要求,保证所监理范围的重大事故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参加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救援演练,提出预案中存在的不足。 加强技术改造,完善危险性较大场所监控、监测系统。为及时发现险情,确保重点部位、重点设备的安全、可靠,我们对三峡—葛洲坝梯级水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