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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重大人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目的

对重大人身事故进行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可能产生的人员伤害,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机制,降低事故损失。

重大人身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者。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3 职 责

3.1 集团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任组长、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有关副职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与生产部。

3.2 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发电厂(公司)、检修公司、运行公司(以下简称三级单位)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本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本单位有关副职担任,成员由本单位副总工程师、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人身安全紧急事故救援预案;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身安全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理、调查、上报、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3.4 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3.4.1 总经理工作部或行政事务部等行政管理部室负责人按照事故抢救及应急救援的要求做好交通车辆的保障、安全保卫及生活后勤保障等工作;保卫部门在特殊时期应24小时值班;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工作检查。

3.4.2 人事部、财务部、思想政治工作部、纪检监察、工会等党群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故抢救及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做好受灾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家属安置、工伤、财产保险理赔、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3.4.3 安全生产管理部职责

3.4.3.1 是预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并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反事故演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的培训。

3.4.3.2 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重点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对损坏设备抢修工作进行协调,按照技术要求确认事故抢修方案,跟踪、监督和检查技术措施的落实及设备修复工艺和质量,确认设备是否满足投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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