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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供电局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暂行规定》《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广州供电局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规章和文件,结合广州供电局(以下简称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称的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广州地区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广州地区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事故的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电力供应,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应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1.4.2 统一指挥
在市政府领导下,通过广州市应急指挥机构和广州地区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4.3 分工负责
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局各部门(单位)制订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各负其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
1.4.4 保证重点
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单位和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5 预案体系
(1)本预案在《广州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原则指导下编制,规定了广州地区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一般程序。在体系结构上与《广州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
(2)广州供电局所属各运行单位应在本应急预案的原则指导下制定相应的专业应急预案,在体系结构上要与本应急预案相衔接。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局应急机构与职责
2.1.1 局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局主管安全生产副局长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人力资源部主任
市场及客户服务部主任
生产技术部主任
安全监察部主任
工程部主任
信息部主任
调度中心主任
成 员:办公室副主任
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市场及客户服务部副主任
生产技术部副主任
安全监察部副主任
工程部副主任
信息部副主任
调度中心副主任
局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处置广州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
(2)协调局属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做好与政府有关部门、发电企业及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衔接。
(3)对重大应急处理进行决策,对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进行审批。
(4)发生I级停电事件时,由领导小组立即向广东电网公司及广州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由领导小组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按本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广东电网公司及广州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1.2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广州供电局调度中心,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调度中心主任
成 员:调度中心副主任
生产技术部变电运行主管
生产技术部线路运行主管
生产技术部继保及自动化主管
安全监察部设备安全主管
信息部通信网络主管
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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