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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 (04-2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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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实施责任追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利剑 (04-25)
实施责任追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利剑——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北京4月20日电,新华社20日受权全文播发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表示,制定这个条例可谓“四年磨一剑”,必将成为实施事故责任追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力武器。 李毅中指出,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错综复杂,条例确立的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四项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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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负责人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答问 (04-25)
2007年4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公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准备工作。针对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安全监管总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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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派人调查 (04-25)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93号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条例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事故调查。 《条例》还规定,事故发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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铤而走险 越来越不划算了 (04-25)
20日,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不巧的是,同一天,河北邯郸金能邯矿集团陶二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1人被困井下(新华社4月20日报道)。 同样是邯郸,峰峰集团大淑村矿19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9名矿工遇难,8人下落不明。同样不好的消息还有不少,3月份全国煤矿事故出现反弹,总共发生99起,遇难和失踪279人。而一季度,全国发生的煤矿事故瞒报竟多达12起。 在这样的背景下,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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