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骆琳强调抓好五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安监总局骆琳:抓好五项工作 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视频会议
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重点工作
骆琳强调:要坚持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
扎扎实实开展“三项行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视频会,总结通报春节期间和1月份工作,安排部署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和2月、3月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重点工作。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强调指出,要坚持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扎扎实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和宣传教育三个行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环境。
(图一:2月16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视频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在视频会上作重要讲话。总局副局长杨元元主持会议。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就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做了安排。总局副局长王德学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和1月份控制指标实施情况。总局领导孙华山、梁嘉琨,赵岸青,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付建华、王树鹤、彭建勋、黄毅出席会议。
今年春节期间及1月份,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09年春节期间,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2%和48.5%,其中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28%和39.4%,没有发生特大事故。1月份,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3%和9.6%,其中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0.6%和8.1%;重大事故分别下降55.6%和61.8%;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骆琳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具体表现在: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月31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县拉丁酒吧(未经消防安全验收),点燃非法带入的烟花爆竹,引燃天花板,酿成火灾,造成15人死亡,20人受伤。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造成多起较大以上事故。1月份共发生较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8起,死亡40人,同比分别上升3倍和3.4倍。这8起事故均为非法生产所造成。道路交通较大事故上升,发生了两起非法超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月份全国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28起,死亡475人,同比分别上升20.8%和13.6%。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比较严重。春节前后,发生了多起危化品车辆泄漏涉险事故,在一些地方造成恶劣影响。此外,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建筑施工、冶金等方面的工作,也都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对此,骆琳强调,2月、3月份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抓紧展开“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尽快启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的“三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监管队伍的“三项建设”。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推动工作展开和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和安监总局党组决定,从现在起到3月底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与政府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第一,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第二,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隐患治理和安全防范情况,以及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方面的情况;第三,检查煤矿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春节后、“两会”后煤矿等企业恢复生产,制定落实安全措施、严格复产验收的情况,新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落实情况。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第一要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定,尤其要坚持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第二要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要深刻吸取福州“1.31”重大火灾事故、中央电视台新址在建大楼2月8日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要切实加强对煤矿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各地要分类指导、重点监管。必要时派专人驻矿驻厂、严防死守;对隐患严重企业,要及时采取停产整顿措施;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要依法关闭。第四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级安监机构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严肃查处非法运输、农用车辆载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抓紧治理事故多发路段。
四是要加强对企业复产的安全监管,严把恢复生产的安全验收关。对特殊时段后恢复生产的安全监管,总局、煤监局以及地方政府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地、各单位也有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要继续坚持、不断完善。
五是扎实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第三阶段的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以及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学习实践活动,已进入整改落实阶段。要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长远、立足当前,认真实施整改落实措施。要继续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成效,把能否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能否推动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作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是否取得成功的重要标准。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总局机关各司局、在京事业单位负责人,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视频会。
2月16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视频会,总结通报春节期间和1月份工作,安排部署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和2月、3月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