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高于一切,营救绝不言弃。7月12日洛阳人正在为3名洛阳籍矿工在贵州晴隆县新桥煤矿透水事故发生后被困井下,在没有任何食物来源的情况下,靠着矿井渗水维持生命,最终成功获救,创造了挑战生命极限的新奇迹而欣喜之时。为25天,604个小时!感叹之余。7月15日凌晨2时许,离洛阳市15公里的偃师市顾县镇的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氯苯罐爆炸事故。爆炸声响彻整个洛阳上空,市区内都能听到爆炸声。
具相关报道,经初步查明,当晚企业在岗及值班人员17人,其中7人死亡,9人正在医院救治(其中1人重伤),1人平安返家。另有企业周边108名群众被震碎玻璃不同程度划伤,已全部妥善救治。在现场周边1000米以内居住、可能受影响的群众在疏散数小时后已安全返家。
经环保部门监测,地下水及附近流经该区域的伊河、洛河水质正常,企业界外下风向160米、300米环境空气中氯苯浓度分别为0.6毫克/立方米、0.5毫克/立方米,300米之外属安全范围。
氯苯,分子式C6H5Cl,外观无色透明液体,易燃,具刺激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易爆炸。
对人体健康有害,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和麻醉作用。重者引起中毒性肝炎,个别可发生肾脏损害。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并对地下水系统造成严重的威胁。
“7.15”氯苯罐爆炸事故的原因正在调查中,高温与冷却,火源与管理是危化品的关键环节,
危险化学品单位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连续作业的特点, 重大危化品事故往往导致大范围、社会性影响,后果严重。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规定,重点查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证的申领和使用单位进行安全评价的情况,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情况,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等情况。
危化品不可一日不防!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om.cn/blog 2009-7-16